役男告國軍列「五大罪狀」歡迎女生評論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在脆上看到的
不爽反覆剃頭!役男列「國軍5大罪狀」求國賠17萬
罪狀一:蓄意侵害身體自主權(反覆剃頭)
役男於民國111年10月至112年1月入伍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前1個月在陸軍257旅,後期在206旅服役。
入伍前他已剃好「3分頭」
但入營後卻被多次要求再剃髮
怒指軍方侵害他的財產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法益
罪狀二:強迫接受宗教與性別刻板課程(精神折磨)
部隊安排的生命教育課程中
講師發放聖經、多次提及「上帝與造物主」並要求唱詩歌
此外還發表「精子奮力上游、強調異性結合」等性別刻板言論
令他心靈飽受折磨。
罪狀三:暴露於二手菸環境(危害健康)
每逢雨天,部隊會將吸菸區移至餐廳前的鋼棚下
導致他經過時被迫吸入二手菸,健康權受到侵害
罪狀四:運動服裝配發不足(侵害人性尊嚴)
軍方僅配發運動短褲與長褲
有時未提供換洗機會
導致他操練後必須忍受衣物濕黏
影響人性尊嚴
罪狀五:外包役男處理兵籍(個資外洩疑慮)
質疑長官圖方便,將新兵的兵籍個資程序等交由同梯役男協助處理
導致個人隱私資料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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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當兵的男生應該都有體驗過,他其實只講一部分而已,真的要講應該可以列出50大罪狀
這種文平常都是藍頭留言,希望能看到粉頭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