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帶看說可租補 結果申請沒過

如題 當初看到推薦超過預算五千多塊的房子本來拒絕看了,但因為租約到期急著搬離,房仲以「可申請租補」租補後即符合預算,一再強調房源的合規性,還說其他租客都有申請通過(同層樓同戶的分租套房)極力推薦我們租下這個物件,我們也咬著牙撐了三個月超出預算的房租了結果收到一紙公文說這個房子的登記項目不符合租補資格。 租屋網文案有註明可租補,但也有寫實際補貼以政府核准為主。這樣還能提前解約並拿回全數押金嗎?因為畢竟不是我們資格的問題而是房子本身造成無法申請。 現在等房仲跟房東談降租金(感覺房東不會鳥他),或是我們認賠找其他地方。但如果是後者,我們想跟房仲索討這三個月的超出預算的金額作為賠償,仲介費就算了,這樣有可能交涉成功嗎?(我們目前握有他承諾可租補的證據只有租屋網的頁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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