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人版「林俊言」是禁字嗎?

國立交通大學
台灣一位叫吳亞芝的檢察官,將其他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犯罪事實、起訴書電子檔等資料,擅自傳送給男友朱一品參考或供其接案使用,甚至被抓到用 LINE 傳訊給男友表示:「我覺得這個是打進詐騙圈子的好機會」
最後她的處分僅僅是罰俸十個月,在法律人版罵聲一片: 不過讓我無法理解的是,到底為什麼要刪這位清大電機哥的留言
(刪除後)
不就是提到林俊言而已嗎,為什麼講到林俊言就是政治性或挑起政治對立呢? 林俊言做了什麼不該做的,在「113年度檢評字第152號決議書公告版」已經有紀錄,這應該是人人感到義憤填膺的事,為啥有政治對立的問題?
喔,該不會是對於部分法律人而言,他們無法接受台灣的司法檢調被攻擊、蔑視,因此以「挑起政治對立」為由刪除他們不想看到的?
又或者,對於本就有強烈政治立場的法律人而言,認為提到林俊言,傷害到他所支持的陣營,覺得礙眼、看了不舒服、鬧板、欠刪?
Dcard之所以能吸引到大量使用者,超越ptt,是因為沒有被肉搜的心理包袱,且不管是要筆戰、交流知識經驗、或是單純看豪洨廢文都可以在這裡滿足,就我觀察大多數的版風氣是開放又自制的。然其中一個版若常以這樣的理由濫刪留言甚至禁言,要在Dcard做這樣的異數,恐讓人對於讀法律的群體有更負面的印象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