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檢察官勾結詐騙集團只罰10個月薪水免關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詐騙集團律師男友朱一品,監察院彈劾、法務部也將她送懲戒,一審認為吳女只是「思慮不周」,不到不適任檢察官的程度,判決僅須罰俸10個月。監察院、法務部提上訴,懲戒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這就是我們的垃圾司法 法官跟畜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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