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拒收身上有異味的客人合理嗎店員高雄有間漫畫咖啡廳發文說 他們因為拒絕接待「身上有明顯異味的客人」 被留了一顆一星他們說因為有提供包廂空間 客人在裡面待比較久的話就會有味道 店裡就開始公告「香港腳嚴重異味、身體有明顯異味不接待」這個被拒的客人之前就來過 但第一次來的時候因為腳的異味太重 店家花了很長時間才處理完 這次委婉說沒辦法接待 結果就被評一星 我滿支持店家這麼做的 我之前有在網咖打工過 真的會有一些體味比較重的客人 而且網咖一次就是包好幾個小時 有時候味道真的滿難散掉 大家會支持這種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