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我說,在座的各位都違反兒少保護法。A猞猁個人牆貓貓頭社長6/17iwin再次捲土重來!這次衛福部要直接監控網路了!其實這篇文大概是上周就有人私我希望我寫的了,但我的threads號沒了,導致參考的那篇好幾萬人點愛心的文也沒有了,資料就要重新自己找,所以拖到現在實屬抱歉,眾所周知閩進黨政權一直想要對大家的網路下手搞(更二)目前草案是這樣寫沒錯,但現在法案要想通過也要看藍白的臉色,沒有藍白支持這法案也不可能通過。 —————————————— (更)找到說明得很清楚的影片,提供給大家參考。————————————————— 這草案美其名曰保護兒少,實際上是給所謂的民間團體極大的權利。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個人、創作者或業者申訴,恢復被封鎖的內容嗎?或者要是所謂的民間團體隨便亂封鎖內容,那麼該怎麼提告求償?內容被封鎖期間造成的損失怎麼算? 這些都算了,這簡直是給人民和業者帶來極大的不便利,強迫每一個人和商家必須「自律」,你不自律、不聽話,直接先封再說。就算後續申訴成功,難免被貼上標籤:『那個某某某是不是之間「違反兒少保護法」的那位或商家?』 用監視網路上所有的內容,只要一不符合「民間團體」的想法,直接先貼個可能危害兒少身心的標籤,這樣子真的可以?這不是沒可能欸! 況且,用保護兒少的名義來管理跟現實兒少完全無關的個人文章、創作者的創作內容,或是管到商家的廣告文章等等等……(範圍無遠弗屆),真的有保護到現實的兒少?現實中還是時不時有兒少受傷害啊,在現實中沒有什麼好辦法,就管到網路上? 我知道真的有極度變態的,有在網路上誘導兒少拍攝相關的噁爛影音圖片,但應該想辦法針對這部分才對吧?怎麼管到跟真實兒少八竿子打不著的地方來?這真的有用?先不管有沒有用,這根本完全將力氣使錯地方啊,難道不應該在現實層面上大力抓這些噁爛變態嗎?難道管到個人文章、網路創作和商家廣告文案就能抓到這些人? 而且,居然是委託「民間團體」???這民間團體的專業性讓我很懷疑耶,這團體真的能夠好好判斷創作內容是否不妥嗎?我看到時候的做法,肯定是先封鎖之後讓創作者自行申訴跟他們吵架,但這簡直莫名其妙。閒聊時事iWin兒少創作
個人牆貓貓頭社長6/17iwin再次捲土重來!這次衛福部要直接監控網路了!其實這篇文大概是上周就有人私我希望我寫的了,但我的threads號沒了,導致參考的那篇好幾萬人點愛心的文也沒有了,資料就要重新自己找,所以拖到現在實屬抱歉,眾所周知閩進黨政權一直想要對大家的網路下手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