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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
那 跟蹤騷擾,公然侮辱,社會秩序維護法(妨礙交通)
這種也要公布嗎
B1

天邪鬼
支持 出來連署吧
B2

龍華科技大學 電機工程系
那除非是死刑不然 進監獄是要矯正 除非我不想讓他回歸社會了
B3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文化創意產業系
但是對受害者來說
要一直看到傷害自己的人的嘴臉
到底憑甚麼牠們享有跟明星般一樣的曝光
這對心裡變態的精神罪犯來說
無疑是牠們炫耀的一個標靶
#航海王的懸賞單概念
B4

國立臺灣大學
我建議港中台三地應該開一個
犯罪者公開互助會
每個國家的網友互相公布
其他國家犯罪者的長相
然後參與的人此生都不要
入境另外兩個地方
B5(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