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的卵巢癌手術討論

以下為無醫學背景的網路查詢整理,加上自己猜想,不一定正確,可以討論。 手術在10年前: 2012年12月: 第一次達文西手術,切除左卵巢約23~26公分的巨大腫瘤(正常卵巢約3公分), 化驗為低惡性腫瘤, 檢查骨盆腔淋巴腺、網膜、盲腸均未受癌細胞侵入,第一期,從4公分的傷口取出過程造成腫瘤破裂溢出,由1期A升為1期C。 2015年7月: 復發, 且癌細胞已大範圍轉移,第三期。 2015年8月: 第二次達文西手術, 但手術後腹腔內仍殘留超過1公分的腫瘤。(手術後是否殘留超過一公分的腫瘤是預後的重要因子) 2016年5月: 因癌轉移肝臟、腹部、骨頭,第四期,不到30歲病逝。 家屬提告,三次醫審會認定有違醫療常規,一審法院認為第一次手術無法證明有關連,第二次手術有過失。 爭議: 1. 有網友提出: 使用任何手術都不能改變癌細胞已經擴散這個事實,癌症晚期病患很多都會走向死亡,因此不能說因為醫師使用了達文西手術,不使用傳統手術,就造成病患死亡,兩者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病患死因是癌症造成的,不是手術造成的。這樣以後還有哪個醫生敢開刀? 2. 不管使用傳統手術還是達文西手術,都不能完全清乾淨,即使使用傳統手術,也沒有醫生能保證能夠完全將腫瘤清除乾淨,不同手術方式都改變不了病患的五年存活率。 3. 有網友提出: 目前達文西手術技術上已經能克服諸多限制,不能拿對此手術不了解人的意見來下結論。 4. 卵巢癌1期A: 腫瘤完整取出未破裂溢出於體內。卵巢癌1期C: 腫瘤已於體內破裂或取出時破裂。1期C的復發率高於1期A這個無庸置疑。 這個案例23公分的腫瘤,要從4公分的傷口取出,大物體如何穿過比自己小的洞? 需不需要先人為破裂? 23公分的腫瘤有辦法先在體內用袋子裝得下? 先在體內破裂癌細胞,外溢的機率較高; 還是傳統開腹從25公分的大傷口取出的風險較高? 既然沒有任何手術能保證腫瘤不會在體內破裂,那為何不推薦復發風險發生機率較低的手術,要推薦身體恢復快速的手術? 如果初始手術第一期手術就能大幅降低復發率,那是不是就不會有後面復發到第三期? 卵巢癌背景說明: 1. 卵巢癌手術後要輔以化療清除肉眼不可見或無法完全清除的癌細胞。 但是卵巢癌有個特性,如果復發後,即使再次手術後化療,通常會再次復發,而且兩次復發中間不用化療的緩解間隔時間(無病存活期)會越來越短,最後走到化療產生抗藥性,無藥可醫。 2. 化療效果好不好: 跟手術後的殘留腫瘤大小有關,手術後如果能把癌細胞清除到肉眼不可見效果最好,初次手術的患者的復發率會降低,復發的患者無病存活期會提高。 如果手術完還有大於一公分的腫瘤在體內,這樣化療效果就會降低,復發率提高,無病存活期降低,存活率降低。 手術方式: 我自己用個簡化的譬喻,如果你買的很貴床墊,結果有害蟲(類似跳蚤恙蟲蟻類)跑進去長滿整個床墊內部,甚至築巢,有兩種方法清除,你會用哪一種? 第一種方法是拿刀子割開整個床墊後扒開,把蟲巢移除,把扒開範圍內看得到的蟲都捉出來,最後縫起來,抓不完剩下漏網之魚再噴殺蟲劑。 第二種方法是怕破壞床墊,把床墊用小刀鑽幾個洞,每個洞用攝影機伸進去看,把有看到的蟲夾出來,因為洞比較小,要把大蟲巢取出需要把蟲巢切碎才拿能出來,最後再噴殺蟲劑。 你會選第一種還是第二種? 達文西手術限制: 1. 達文西手術切開微小傷口,要將23~26公分大腫瘤從小於4公分的傷口取出,可能要把腫瘤切碎才能從小傷口抽吸取出,【這會造成癌細胞擴散風險】(現在有在體內用袋子先裝起來再切碎取出的技術,10年前不知有沒有用這個方法)。第1-2期的癌症有主腫瘤可以用袋子裝,第3-4期擴散無數小的腫瘤沒辦法用袋子裝完,目標是儘可能將整個腹腔上下左右前後擴散的腫瘤清掉。 2. 達文西手術時要打入氣體撐開內部,「可能」會造成【癌細胞擴散風險】,不確定是否有影響。 3. 達文西手術使用鏡頭看,手術【視野範圍受限】攝影機能看到的範圍,(注意: 不是看得清不清楚,是視野範圍,也許現在視野範圍更大,10年前不知道差多少)。機器手夾子在狹小的空間放大細看精密作業,但難以大範圍移動,可能遺漏其他地方的腫瘤。 4. 腹膜擴散能用手觸摸檢查。腫瘤比會比正常人體組織硬,傳統開腹手術時可以觸覺檢查,雖然組織外觀看起來正常,但有懷疑可以先拿掉再去病理化驗是不是腫瘤,而機器手臂不行,可能會有遺漏。 討論: 1. 爭議「不是」這個病人不管用了什麼手術方式都不會改變最後的結果,「不是」手術方式與最後死亡是否有因果關係,也「不是」術後多久才死有因果關係,也「不是」什麼手術能夠完全清乾淨,以上都不是重點。 2. 重點是: 不同手術都有它的優缺點,當年醫療常規因為達文西的限制(遺漏和擴散癌細胞的風險),不會使用達文西手術,而用傳統剖腹手術在廣大視野範圍、可以觸摸,因此遺漏機率較低。傳統剖腹手術傷口較大,將腫瘤取出的時候不必切碎腫瘤,因此擴散機率較低。 3. 初次手術,如果能將腫瘤不破裂完整拿出,可以降低復發率,1C期降為1A期,提高治癒率,甚至不用化療,也就不會有後面的復發與第二次手術。 對於復發的晚期病患(第三四期),手術方式雖然不能改變病患最終的結果,但與達文西手術相比,如果選擇傳統剖腹手術儘量將大的可見範圍清除, 不要有大於一公分的殘留腫瘤,以增加化療效果,是不是可以增加病患的無病存活期、增加總存活期? 4. 爭議在於是醫生兩次(初次和復發)為何都選擇了達文西手術,對病患是否最有利? 即使病患簽了已充分了解手術同意書,是否有充分告知這兩種手術各自的優勢與限制? 是對傷口小疼痛復原時間最有利,還是對存活最有利? 是否直接替病患推薦且只講優勢? 通常病人沒有醫療專業會選擇相信醫生交給醫生。 5. 在復發與擴散的癌症病例,選擇了非醫療常規的手術,達到傷口小出血少復原期短的同時,是否也造成降低了【無病存活期】和【總存活期】? 縱使不管選擇哪一種手術方式都不會改變最終結果, 但從無病存活期和總存活期來看,無病存活期長短會影響生活品質。 就總存活期來看,多活6個月和多活2年也是不一樣的。
megapx
補充: 1. 達文西手術需要病患自費,一次手術大約需支付20萬元。 2.
3. 也是很多其他病人聲援醫師。 4. 最終還是要看一審判決書怎麼寫,我們都沒有醫療專業很難評論,也許二審後會有不同的見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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