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詐騙案完結 + 警示賬戶消除 全流程

這幾年應該很多人都因為各種原因被牽涉進三方詐騙案裡,然後遭遇賬戶凍結。恰好本月,我身上的三方詐騙案已經完結,遂寫下這篇貼文,想給一些正在經歷三方詐騙案的受害者、案件當事人,一點借鑒吧。 1.事件經過 事情發生在 2024 年 4 月初,我當時在中國的網路銀行(微信賬戶)擁有一筆約 1 萬人民幣的存款。因為我已經很久沒回中國工作,所以我的銀行賬戶已經被全數註銷,前一年(2023年)曾到大陸希望開戶以後把裡面的錢提出來,但是中國現在控制銀行開戶力度很大,所以我也開戶失敗。 最後就是找了一個在台灣讀書的大陸學生(陸生)來做換匯。我們叫這個大陸學生 A。當然看到這裡,一定有人說我為什麼要地下換匯,活該之類的,我是覺得沒必要,畢竟該面對的也面對了,這篇文章也不是來批判我的愚蠢的,所以請先跳過這部分。 A 是我線下熟識的朋友,我不知道其實他並沒有足夠的台幣跟我換錢,所以 A 找了另一個他的同學 B 換錢。B 我也線下認識,但我並不知道 A 是找 B 換錢。 最可笑的是 B 其實也沒有足夠的錢,但是 B 是整起事件裡最愚蠢的人,他直接找了一個微信上完全不認識的人 C 換錢,而這個 C 就是詐騙集團。 C 號稱可以幫忙換匯,實際上就是誘騙桃園的 D 先生,說可以幫忙處理「支付寶實名制」的問題,請 D 將等值 1 萬人民幣台幣,匯入我的賬戶。 最後結果是→ C 拿到了微信錢包 1 萬人民幣的錢,而我收到了 D 匯款給我的等值 1 萬人民幣的台幣的錢。 最後金流是在我這裡結束。 接下來是我的猜測: 但是 D 並沒有馬上報案, D 仍然認為 C 會幫忙處理支付寶實名制的事情(實際上這個服務不需要花錢)。所以一直繼續被 C 拖延和誘騙,直到 2024 年 9 月, D 才認清事實,選擇報案。 而我的賬戶就是在那時候被凍結的。 2.首先我發現我的LINE PAY MONEY 賬戶無法使用,接著 LINE 讓我致電玉山銀行,因為從是玉山銀行給他們信息停掉我的賬戶使用。所以後來我就馬上去了分行處理,分行說他們接到警察的警示賬戶的命令,所以我的賬戶被凍結停止使用。 接下來我名下所有賬戶被凍結。 然後我去了我家附近警察局詢問事情原因,得知我的賬戶牽涉到一起詐騙。然後警察告訴我,出問題的一筆轉賬是在 4 月,接著我才推理到是哪一筆轉賬出了問題。 然後我就找當時的 A 和 B 對質,B 才告訴我們真相。 不過好在我們都沒有刪除聊天記錄的習慣,所以證據鏈很完整保存下來。 2.案件處理 接下來就是等待警察傳喚我進行調查。當然在這之前,建議自己先捋清楚整起案件的經過,以及找好有利於自己的證據。這方面其實不需要律師,只需要耐心。 大概是在 11 月中旬左右,我終於收到了分局傳喚調查。 最好笑的就是我被傳喚以後,接受調查筆錄,警察一直在說這個人怎麼會這麼笨,被騙了那麼久才報警。我一直害怕警察是在勾引我一起說被害人笨,所以我也很克制地說「哎,誰都不知道吧。」類似這樣,後來才發現,警察真的被詐騙案搞得很煩很不爽吧。 因為調查完我的案件以後,我看到旁邊還有很多人一起在等待接受筆錄。 警察聽取了我的說辭和證據以後,幫助我提交給地檢署。 3.審理階段 應該是最痛苦的階段了,真的要很有耐心。 被接受調查後,直到 2025 年 3 月,我才收到地檢署的信,要我在 3 月底 出庭接受檢察官調查。 我自己打印了所有證據材料,標紅關鍵證據,帶著材料出庭。 檢察官會問一些問題,如實回答就好,檢察官也是很明事理的人。 說應該是會判我不起訴。 最後結束的時候,檢察官問我說:還有什麼問題? 我說:不起訴大概什麼時候會下來呢?會很晚嗎?可能會在 6 月才收到信嗎? 檢察官答應我:一定不會那麼久。 千萬別信他說的。 接著就是漫長的等待,期間你可以根據你的案子的編號打電話給地檢署,但是基本沒用,對方會說每天案子很多,還沒輪到我。 所以後面乾脆放棄了。 大概等到 10 月份,我媽媽都覺得有點扯了,怎麼現在還沒下來。所以親自去地檢署那邊等,結果地檢署志工看不下去,幫我媽媽查了一下,說 9 月結果就下來了啊!你們沒收到嗎? 沒錯,我們沒收到,這一切早就結束了,但是地檢署根本沒寄信。 然後對方就直接掛號加急,我們第二天就收到不起訴書了。 4.解凍賬戶 10月中,收到不起訴第二天,我就開始著手申請解除警示賬戶。 其實收到不起訴書才是剛剛開始而已。 接著要先打電話給管理我這個案件的分局,預約「解除警示賬戶」,不是傻傻的直接衝去派處所就好了。 預約完畢以後,到了警察局,警察問我:你收到信多久了? 我說:大概第三天。 警察說:回去繼續等吧,因為對方(受害人)可以不服結果,申請再審。 我說:真的嗎?可是我的這個案子9月就結了,你先幫我處理可以嗎? 警察說:這樣啊,那應該可以。 第二天警察打來電話:對不起,對方不服結果,申請再審。 我已經不是絕望了,反而看得很開。 因為台灣司法下,申請再審被駁回的概率是 99.5%,除非你有新證據。 2026 年 3 月,收到了最高檢駁回對方再審的通知。 所以再去警察局預約、申請不起訴。 警察局:還沒有收到最高檢通知,要最高檢通知地檢署,地檢署收到通知,然後再通知我們,才有用。 所以直到 4 月底,最高檢通知了,地檢署收到了,才能去警察局辦。 到了 5 月份,終於能去警察局辦解除警示賬戶了,一轉眼已經 5 月底。 警察給我出了一張文書,證明我的無罪身份,也幫助看到的銀行可以幫助我解除警示賬戶。 然後你就可以等大概一個月左右,主要涉案的銀行賬戶會先解除,接著其他延伸賬戶就會也解除。 特別提醒:國泰的賬戶要親自去櫃檯申請解除,比較不一樣。 總結: 賬戶凍結大概花費 2 年時間。 這段期間包括薪轉都是拿現金,或者轉給家人。 好處是,用現金可以存的下錢。 然後信用卡都可以繼續用。 不會影響到聯征(網上說會)但我還是滿分800. 中信銀行最煩,不僅不能用賬戶,也會不讓你用手機銀行,不讓你快捷登錄,是最歧視凍結賬戶的銀行。 國泰解除凍結要親自去櫃檯。 花絮: 受害人因為收不到錢、再議被駁回,今年 3 月特地發了存證信函給所有涉案第三方,要我們自己主動還錢... 我才知道一共有 6 個第三方涉案,而且金額是 30 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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