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車禍對方不願賠償

更 傳簡訊說要去警察局調監視器,對方就打電話來了。已收到修車費。 感謝大家的建議🙏 前車突然停在路中,我在後方保持安全距離跟著停車。 前車未靠右邊、未打方向燈,突然向後急倒車撞到我的機車。無人受傷,只有機車殼破洞。 當下有報警並拿到當事人登記聯單,昨晚車行報價後,對方不願意賠償。 我有上網查車禍後續步驟,目前有討要修車費的記錄(簡訊、line對話和電話記錄),請問下一步是去警局調監視器然後提告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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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1 機車不是我的 2 車禍當下有詢問對方是否有指定機車行,她讓我自己找店修 3 修車只換了被撞破洞的那一塊,其他原有擦傷都沒動,沒有獅子大開口
因為沒人受傷+他沒第三人責任險 他不願賠償 你看金額多寡再決定是否要上法院吧
你人在車上就要說有傷 這樣對方為了不吃刑事才會賠 不然台灣法律那麼畸形 很難處理
一開始不賠就是吃定你沒行車記錄器 在現代真的裝一下行車記錄器比較好@@
千萬別去調解委員會,妳會後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