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藍營的鞭刑公投就是要仿照新加坡 不鞭女性

自動化工程師
洪孟楷指出,為什麼只鞭男性、不鞭女性?新加坡規定是18歲至50歲的成年男子才能接受鞭刑,18歲以下不鞭、50歲以上也不鞭,因為可能會有死亡的風險。還有女性不鞭,他赴星國考察時有問,會不會這樣造成犯罪集團更多去找女性?星國官方說不會,因為大數據分析,男性重大犯罪高於女性。還有一個重要理由,是女性有子宮,如果在女性身上施鞭刑,可能造成終身不孕,這會是不可逆的傷害,因此不鞭女性。如果同樣刑度、女性不用鞭刑,但可能會增加她的監禁年限,或罰款更多。
理性看: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感性看:
虐殺愷愷的兇手是女性、豐原5口詐騙案的主謀是女性、毒駕殺害警察所長的是女性
請問以上嚴不嚴重,既然要嚇阻的是重大犯罪,那為何分男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