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到底是在保護誰?

最近看到楊爸爸的新聞真的很心痛,本該無憂無慮長大的好孩子就這樣被毫無三觀的殺人犯奪取生命。 他只不過是想維護公共秩序而已,難道現在就連糾正別人的過錯就要搭上性命嗎?是要逼大家在路上看到暴力行為的時候默不作聲嗎?誰知道那些連情緒管理都不會的人下一秒會不會拿刀捅你。 這件事已經很離譜了,更扯的是那兩位“未成年的犯罪者”在腐敗的法律下,在少事法的縱容下根本不用為他們的罪行付出任何代價! 只因爲他們是“未成年”? 那麼那些心術不正的人是不是可以教他的小孩為非作歹,搶劫、詐騙、殺人,反正他們是未成年嘛,過不了幾天法官就讓他們保釋,放出來繼續危害社會安全。 這樣誰還敢教自己的小孩見義勇為? 那些心術不正的人被糾正後不爽隨時可以拿刀出來砍人,就算殺了人又怎樣?<=有這個想法就代表這個社會已經沒救了。 小時候有經歷過藤條教育的我知道做錯了事,就會被懲罰,下次就不敢再做了。 可現在呢?犯了錯後口頭上唸一唸後不了了之,老師也不敢懲罰學生,免得被投訴丟了飯碗。然後那些屁孩在這種教育環境下更加放肆,還有少事法、廢死聯盟這些免死金牌,最終變成一個個會吃人的野獸。 所以現在的台灣法律究竟是在保護誰?壞人還是好人?相信各位心中有數。 - - - 碎碎念: 面對這些野獸可教化沒有用的,必須用力給他鞭下去,讓他們面對槍口,以命償命。同時也能震攝那些潛在的犯罪者們,讓他們不敢犯罪,這樣才能保護無辜的百姓。推動鞭刑、死刑才是尊重生命的做法(前提是罪行確鑿)
愛心
嗚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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