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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渣男弟弟後,又遇到一個更不想見的人

這幾天真是在訓練我修養啊,上一篇文章,渣男弟弟(新歡)刻意迴轉加油買煙,已經夠我煩悶了。 想不到,昨天還讓我遇上家暴男,靠!!!我整個傻爆眼,完全不想理他更別說幫他結帳,什麼鬼啊?!拜託最好是不要認出我。 免得又到公司亂洨,或有跟蹤騷擾等事宜 ,之前的保護令就這樣來的,搞到我搬家(還被房東關切).換工作等,可,問題是,保護令的時效過了,他可以用正當理由(到我們店買東c)來接近我,而且,不會被當現行犯逮捕。 渣男曾經問過我,最不想放過的人是誰?!我想都沒想,直接就回答家暴男,是,渣男是傷害我,但,渣男是不負責任和用情不專,情感方面的傷害,再怎樣都沒動手打過我。 家暴男的傷害層級就更高了,言語羞辱.動手動腳把我當出氣包和atm,還有女傭,狠吧?!重點,他打我之後被我反擊打回去,還有臉去報案說我把他弄傷(你他x不打我會被我弄傷?!睜眼說瞎話),要不是我命大逃出他家,否則遲早被他搞到憂鬱症,甚至,可能連怎麼去見閻王的都一問三不知。 好在我先提了離職,至少,被家暴男再次騷擾前,還有命可以逃,要不是穿著制服,不能和顧客起爭執,我是真的很想和他再大幹一架,因為,他控制不住他的情緒,一有個g毛蒜皮的小事,就會暴怒發神經(店裡監視器錄音錄影,賴不掉)。 一旦他被激怒動了手,那麼,我就能重新提告他傷害,我不會給他一點活路,在他把我往死裡打時,就註定我不會放過他。 只是,他絕對沒想過我會比他更心狠手辣,我現在在籌(愁)律師費,等籌到,有你吃不完兜著走,刑事的責任比民事還大,等吃瓜看戲就好,法律顧問這張王牌,我還沒有丟,你自作孽。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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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