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次曝光

法院都判我贏了,為什麼還是拿不到錢?

很多人以為討債最終極的畫面,是法官宣布你勝訴。真的接觸過債務案件後才知道,判贏和拿到錢,中間可能還隔著一整條河。 有位債權人拿到確定判決後很開心,認為對方終於不能再躲。結果聲請執行才發現,債務人名下沒有房、沒有車,銀行帳戶也幾乎沒錢。 不是法律沒有用,而是強制執行需要有財產可以執行。 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拍賣財產,但前提是找得到標的;若最後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債權人可能只能先取得債權憑證,日後發現財產再繼續追。裡」。真正關鍵的往往是他的工作、收入來源、名下財產、對外債權,以及是否有刻意脫產的跡象。 當然,調查也有法律界線,不能因為對方欠錢,就非法取得個資、侵入住處或竊取帳戶資料。 更現實的是,有些債務人不是不想還,而是真的沒有能力一次還。這時談分期、設定擔保或簽具明確清償方案,可能比把所有錢都花在訴訟上更有效。 勝訴是一張入場券,不是提款卡。 你比較不能接受的是對方沒能力還,還是明明有錢卻故意不還?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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