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脆上看到一篇講媽媽給他10000元生活費,媽媽就覺得什麼事都是她這個媽媽最大
底下留言幾乎都是在噴版主 一萬元已經很多了、大學生不會自己去打工嗎、父母義務只養到18歲 等等的話
但是!!
大學生不也還是學生嗎?學業不應該是最主要的嗎?
我的想法是如果對這一萬塊給小孩的生活費會覺得非常吃緊,為何當初還要生小孩呢?
先說我家也是很普通的一般家庭
所以生活費也是一萬元左右(住宿學費是不包含,但正常吃飯的話加上買日用品還有機車油錢、電信網路費等等的,接近月底還是會不夠,偶爾想買衣服、化妝品保養品之類的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能夠理解原po會有匱乏感
系上課業非常重,真要打工的話也沒辦法
我在學校認識的同學們幾乎生活費都是18000-25000以上(也是不包含學費住宿費)
跟他們比我真的很窮,也很羨慕他們
所以真的很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