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不眠者樂團的主唱梵唄爾
身為一個獨立樂團,音樂創作者
我覺得文化部被刪預算真的剛剛好
因為他們不是真的要推動新創藝術
不是真的要幫助新創藝術者
為什麼這樣說呢?
無論是音樂還是影視
有三種類型的創作者會把文化部的補助吸光
1.標榜愛台灣的
2.有後台跟人脈的
3.已經做出成績的
我就問, 這樣補助還有意義嗎?
補助是為了鼓勵更多
“沒有資源” 的藝術創作者
讓他們能夠花更多的時間在製作藝術上
且不會餓死
但上面三點,
真的是所謂的沒有資源的藝術創作者嗎?
第一個,舔台灣價值的,這個就不多說了,
誰愛舔誰去舔,
我就是不想在自己的音樂裡放入任何政治元素
愛寫相關歌詞的就舔好舔滿,合法的要飯群

嗯,我不要
第2 ,3 點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
我研究過文化部補助的申請表
就是莫名其妙的東西
裡面有幾個重點:
1.你要有公司帳戶,否則我們不撥款
2.你要有配合的經紀公司,否則不能申請
請問????????這三小?
一個沒有資源的新創藝術者
哪裡來的公司帳戶給你撥款?
為了申請這個,先去登記成立公司?
而且不要被騙了,就算真的特地去弄間公司
或是拿家裡的公司銀行帳戶去申請
基本上也是打水漂,白搭
為何?這樣不是有符合資格嗎?
他們所謂 “要公司銀行帳戶” 是什麼意思?
我翻譯給大家聽;
不好意思喔,政府撥款給藝術者,
是要冒很大風險的,如果藝術者沒搞頭
或是藝術者拿了錢卻跑去酒店花天酒地
我們公務人員可擔當不起喔
所以請你們他媽的去找一間文化部熟悉的
業界活躍的經紀公司配合
讓這個經紀公司幫你們做擔保唷
否則你們如果消失落跑
我們這些爽過日子的公務員
才找的到冤大頭(經紀公司)負責任喔
欸黑~😋
(補充一下,內文直接寫明,如果款項沒有照計畫書的進度使用,是可以被追討回去的,譬如混音預算,錄音預算,表演的交通費,做周邊商品等等...)
以上就是申請表翻譯後的白話文
所以不是隨便什麼公司銀行帳戶都可以
再來,都說是新創藝術者了
說的出來的經紀公司,或是混音製作公司
就算很小間,不是太有名的
人家又不認識你,幹嘛幫你擔保?
要馬你已經在業界或網路上有知名度了
要馬就是你有相關人脈了
要馬就是用錢錢來處理
(都要申請補助了,結果要先花錢,笑死)
人家公司才有可能配合你去申請補助
不然誰要冒這個風險?
這樣跟文化部一開始的初衷----
扶植,補助,沒資源的新創藝術者
有
一
樣
嗎
?
遊戲規則就是在幫這些人抬轎,錦上添花而已
真正的補助應該是雪中送炭,餵養幼雛吧?
所以不要再說什麼:那你幹嘛不申請?
這種遊戲規則,申請個屁啊?浪費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