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世界、社會,
真的應該改變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
結婚後,另一半的媽媽,
為什麼一定要叫「媽」?應該要有更適合的稱呼~
(這些都是人定義的)
她是另一半的媽媽,
不是生我、養我、陪我長大的人。
一紙婚姻,難道就代表我必須自動改口、融入對方家庭,甚至承擔起一個「媳婦」應該有的所有責任?
結婚是兩個人相愛,
不是一個人嫁進另一個人的家。
更不是嫁進去之後,
就要看臉色、做家事、照顧長輩、配合整個家庭,
最後所有付出都被一句「妳嫁進來了,本來就應該」帶過。
這些年我們一直在談性別平等,
但很多婚姻裡,
「嫁進婆家就該怎樣」的老觀念,
真的還存在。
真正該進化的,不只是稱呼,而是整個婚姻裡的權利與界線。
婆媳可以互相尊重,但不需要假裝成母女。
媳婦可以孝順,但孝順不等於服從。
可以成為一家人,
但不代表其中一個人就必須成為另一個家庭的「下人」。
婚姻應該是兩個人平等地建立一個新家庭,
而不是女人嫁進男人家,
然後從此開始證明自己「配得上成為這個家的人」。
也歡迎各大新聞媒體,
深入探訪、深入討論這個題材。
因為這不只是婆媳問題,
而是我們到底還要用多少「傳統」,
去合理化婚姻裡的不平等?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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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風吹淡淡涼
一整個假掰文化。
不是血源父母。喊媽喊爸。不知誰發明的。
B1
I
甲乙丙丁
我是看老公怎麼表現,他若願意喊我媽為媽,我也可以喊他媽為媽,他若願意來我家做事,我也可以去他家做事,不是在婆家他是否跟我一起做事喔,那是他家他做事本來就是應該的,而是指他來我家他有沒有做事,他若願意做那我去他家也可以做,身旁有人碎嘴說我去婆家怎麼像客人一樣不做事,我直接回我老公來我家我也讓他像客人一樣不做事啊
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