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講到醫病關係,常會想到醫護態度、病患申訴,甚至「住院本來是要養病,結果反而被氣到更嚴重」。其實快100年前的臺灣,也有過很類似的新聞。
根據1927年《臺灣民報》報導,當時臺中清信醫院院主蔡阿信因病住進臺北病院,也就是今天臺大醫院的前身。
5月23日,她在病房裡遇到一名內地人(日本)護理師,對方突然對她出言辱罵。
按照報紙的記載,這名護理師不只罵她是「清國奴」,還抱怨臺灣人竟然和內地人住在同一間病房,甚至把臺灣人說成吵鬧、骯髒、會偷東西。
蔡阿信聽了當然無法接受,起身與對方理論,結果雙方越吵越激烈,所以她跑去醫務室向院方投訴。
沒想到,《臺灣民報》指稱,負責處理的人不但沒有先調查事情經過,反而直接說是蔡女士的不是。
至於院方到底認為她「錯在哪裡」,報導並沒有進一步交代...而蔡阿信因此非常憤怒,原本就在生病的身體,據報導更因此「病勢加重」,最後乾脆退院。
《臺灣民報》對這件事也罵得很兇。文章認為,臺北病院是由公共經費設立的醫院,臺灣人同樣繳納醫療費,本來就應該受到平等對待。
結果病人住院後,卻遭到護理人員辱罵,向院方申訴後還反而被指責,根本不是在「看護患者」,而是在傷害患者。
報紙最後要求院方加強管理,不應讓患者遭受差別待遇,也不應讓病人在身體生病之外,還受到「精神上的打擊」。
現在回頭看,會發現一百年前大家在談的問題,其實也很熟悉:
醫護人員的態度、病患如何申訴、院方怎麼處理衝突,以及病人在醫療現場是否受到尊重。
只是這篇還多了一層當時殖民統治下,日本人與臺灣人之間的差別待遇問題。
當然也要補充一下:這篇是《臺灣民報》站在患者立場撰寫的批判性報導,文中對護理人員與院方用了相當強烈的措辭,因此比較適合視為當時報紙對事件的指控與描述,不能直接當成已經過第三方調查確認的完整事實。
出處:
《臺灣民報》第160號,1927年6月5日,第7頁,〈臺北病院的惡看護婦——辱罵入院的臺人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