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今年前往宮廟建醮活動,涉嫌利用現場人潮擁擠之際,多次伸手觸摸前方2名少女臀部,隨後更在公共場所掏出生殖器並以手套弄,最終還將精液射在其中一名女子褲子上。現場民眾目擊後立即拿出手機錄影並報警,警方循線將陳男查獲,案件經檢方偵辦後提起公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914/3237396.htm
當庭坦承公然猥褻 法院認罪證明確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指出,案發當晚8時40分左右,當時宮廟建醮活動聚集大量人潮。陳男除被控對2名少女有觸摸臀部的性騷擾行為外,也在眾人可見的場所公然從事猥褻行為。陳男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公然猥褻犯行,法院認定事證明確,依刑法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
被害人未滿18歲 法院未依兒少法加重
檢方原主張,2名被害女子案發時均已滿14歲、未滿18歲,陳男為成年人,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不過法院認為,陳男與2名女子互不相識,案發時對方穿著便服,加上活動現場人潮擁擠,陳男供稱當時以為2人至少是大學生,卷內也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他明知對方未成年,因此法院未採檢方加重刑度的主張。
已與被害人調解賠償 另涉性騷擾部分不受理
法院量刑時考量,陳男過去僅曾因竊盜案遭判罰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犯罪科刑紀錄;此次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2名被害女子達成調解及賠償。法官認為他經偵查及審判程序後應能有所警惕,因此除判拘役40日外,另宣告緩刑2年。至於陳男被控觸摸2名少女臀部所涉性騷擾罪嫌,因2名被害人已撤回告訴,法院另案判決不受理。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914/3237396.htm
只有台男會在神聖的場合
跟野狗一樣無法克制的淫亂念頭
都不怕神明遭受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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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選手
有遇過外套被射精,一開始懷疑是精液但不是很確定拿給其他同事看後確認被射到外套上,也不知道怎麼被射的,猜想應該是買東西停留一下被射吧
因也曾因停留挑選東西遇到偷拍者,偷拍當下我剛好轉頭看到對方蹲下拿手機伸進我裙下,警方後來調出監視器確認是偷拍傳喚罪犯到警局
偷拍者是高壯實的年輕人
喔對了我是快50歲的阿姨了,身材矮小微胖喔
這種事連我都遇的到
B8(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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