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圈脆上講某個市長候選人 JD不是博士,沒有論文 甚至不如另一位的PhD這種文章,最扯的還看到什麼JD是只要托福100就能申請的學士後第二學士 (沒搞懂這是什麼)
我沒有想談政治立場,但在法律圈都知道
1.JD在美國就被認為是Doctor level學位沒有問題
2.JD尤其是T14 JD申請的難度是世界級的難,一堆大學部是常春藤的鬼神
3.而且根本沒有所謂PhD大於JD的說法,JD本身就是全美國法律圈最有含金量的學位沒有之一
4.美國聯邦法院大法官、美國前總統全部都是JD畢業的,什麼SJD 99%都是難聽點騙外國人來唸的
就這麼簡單事實 講出來好像有罪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