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把老婆介紹給女下屬辦車貸,結果兩人偷偷同居,被老婆抓包竟嗆:「妳偷查我電腦侵犯隱私」🤯
一名汽車經理原本跟老婆結婚 10 年,前陣子還好心把新來的女銷售業務介紹給任職銀行的老婆,想說方便幫客戶辦車貸,老婆還熱情帶小孩參加公司親子活動
結果經理跟女業務竟然暗通款曲🫠
兩人在 IG 上的對話鹹濕到不行:
「晚上睡覺妳轉身的時候……」
「我洗乾淨了,快回來等妳很久了」
「下次我綁你試試,這樣會激發獸心」
「妳這幾天晚上睡覺體溫蠻高的,我醒來妳都沒蓋被子」
後來正宮在家裡使用舊筆電時,直接打開新世界大門🫥🫥,發現老公帳號根本沒登出,直接把兩人整整一年的同居約會對話全部截圖提告索賠 100 萬
結果老公跟女業務到了法庭上居然理直氣壯硬拗
女業務:「我根本不知道他有老婆小孩啦」🙃🙃
老公:「筆電是我私人的,老婆未經我同意登入是侵犯隱私權,這證據不能採信!」
法官看完對話紀錄跟監視器,直接給了兩人重重一打臉:
1️⃣ 女業務早就跟正宮傳過名片、見過孩子,還參加同一場親子活動,裝什麼失憶不知道?
2️⃣ 外遇本來就極隱密,老婆使用家裡舊筆電查證據完全符合比例原則,證據通通有效
最後法院認證偷吃鐵證如山:判老公跟女業務要連帶吐出 35 萬元賠給正宮
以為偷偷同居打情罵俏沒人知,被抓包還想檢討正宮查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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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

國立成功大學 醫學系
第一句話的意思是老婆跟女業務同居?但怎麼又跟後面文章內容不一樣?
B1
J
米豆
先回去練練語文組織在來發創文,第一句就錯的離譜,是你老婆跟女下屬搞上了是吧😎😎
B2

國立臺灣大學
對不起,看不太懂
B3
E
路人
你有了解你自己在說什麼嗎?蛤
B4(已編輯)
M
岡北錫
35萬也還好啊,我看實際上也是男的拿出來賠
B5
H
地方的三公分肥宅
新時代女性有這麼小心眼?
B6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