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次曝光

上市櫃公司入職還要找「保證人」簽名,算正常嗎?

最近朋友拿到一間上市櫃傳產公司的 offer,原本想說公司有一定規模,制度應該也相對完整 薪資跟工作內容談完都覺得可以,所以就準備去報到了 結果在確認入職文件的時候,才發現公司要求新進員工簽一份「員工保證書」 本來以為就是一般的保密、公司規範或工作責任確認 仔細看才發現裡面有寫到賠償責任,而且還需要另外找其他人當保證人簽名 朋友看到之後有點猶豫,所以特別去問 HR 這份文件是不是一定要簽。 HR 的回覆是:「每一個員工進來都必須要簽。」 如果不願意簽,可能就沒辦法完成報到,基本上也等於這份工作不一定能去了 因為如果是規模比較小、制度比較傳統的公司,還會覺得是不是沿用很多年前留下來的規定 但這間已經是上市櫃公司,而且又是規模不小的傳產,居然還保留這種制度 當然可以理解公司可能有自己的風險考量 尤其有些職位可能會接觸到公司資產、金錢或重要資料 但我比較疑惑的是:員工自己簽相關責任條款是一回事 為什麼還需要找一個跟公司完全沒有僱傭關係的人替自己當保證人? 而且對朋友來說其實也滿尷尬的,工作是自己的 結果報到前突然拿一份有賠償相關內容的文件去問家人或朋友:「你可以幫我當保證人嗎?」 對方可能連這間公司在做什麼都不知道,卻要在文件上簽名 正常人看到「賠償」、「保證責任」這些字多少都會怕吧 偏偏都已經走到拿 offer、準備報到這一步了,HR 又直接表示這是每個員工都必須簽的文件 就會陷入一個很微妙的狀況:不簽,工作可能就沒了 簽了,又不知道自己跟保證人到底承擔多少責任 而且「我們公司每個人都有簽」這句話聽起來很合理 但仔細想想,好像也不能代表文件內容就完全不用看 尤其這不是一般的員工守則,而是牽涉到自己跟第三人的責任 所以滿好奇在傳產或上市櫃公司工作的人,現在入職還會遇到這種制度嗎? 上市櫃公司要求新進員工簽員工保證書,甚至必須另外找一個人當保證人 不簽就可能不錄用,大家會覺得是傳產常見制度,還是看到這條就會開始重新考慮這份 offer?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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