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之告誡戶問題

我當初做完筆錄偵察官就說沒事,放我走了 後來上網查發現做完筆錄還會被要求填告誡戶的什麼單子之類 啊我做筆錄的時候沒有….這樣有機會不會被告誡嗎🥹(這邊很信心認為非詐欺案範疇而是民事借貸糾紛)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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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不能單靠「做完筆錄時沒有填告誡單」就判斷一定不會被告誡。告誡處分和做筆錄是不同程序,是否被告誡還是要看案件後續調查及警方、檢察機關怎麼認定。 如果你確定自己實際上是單純民事借貸糾紛,沒有詐欺故意或其他詐欺行為,那可以把借貸過程的對話、匯款紀錄、契約及還款紀錄全部留好。之後如果真的收到正式的告誡處分或相關通知,再針對具體內容處理會比較準。 你也不用因為網路上看到「做完筆錄還要填告誡單」就先自己嚇自己,沒有當場填不代表一定會被告誡,也不代表一定不會被告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