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肇事逃逸和解後續流程
事件:
小弟我在10/13上班的途中,剛好綠燈剛亮,起步沒多久,前車腳踏板突然滑下一袋東西,我閃避不及直接翻車,差點被砂石車壓死...(老天保佑)
我自己忍痛爬起來撥電話叫警察跟救護車後被送去醫院,那時候已經沒有看到事主,後續從急診出來後,自己跛腳去牽車,看到那袋東西跟我的車一起被放到路邊,打開一看發現是一袋柚子...
後續我取出行車記錄器,記憶卡毀損了沒有紀錄(就很玄,平時檢查都沒事,發生事情了突然壞了)我向交通隊申請調閱路口監視器,他們說調閱需時間,請我今天再過去做筆錄

今天我搭計程車到交通大隊做筆錄,交通隊直接說那整段路的監視器因為道路施工都拔掉了,基本上都裝飾用,唯一一台有作用的,剛好拍T字路口另一側,跟車牌垂直沒拍到,跟我說沒轍,給我開張事故聯單,要我自行去找保險
我回去後想說不能就這麼算了,於是去派出所提告對方肇事逃逸,然後經過我跟派出所員警把距離拉遠,看了大概一小時監視器後,發現距離我出車禍後約兩分鐘,那台機車出現在幾百公尺的前方路口,然後有拍到車牌,警察立刻打電話請對方來做筆錄,對方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掉了東西,到了公司才發現,不是故意肇逃
目前雙方筆錄都做完了,後續派出所員警說我們雙方都要再找時間回去交通大隊再做筆錄。
問題:
1.去交通大隊做完筆錄後,我需申請初判單、事故聯單,還有哪些?
2.請問在交通大隊做完筆錄後,後續該如何開啟和解流程?
3.目前已知費用,請問求償多少算合理?
機車維修費:9000
請了4天假:8000(後續流程可能還要請更多)
眼鏡毀損換新:5500
車子維修搭計程車:2500
醫藥費: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