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能理解"閃"的概念
國立政治大學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少數人這樣覺得
從以前就無法理解硬要把男女朋友講成"閃光"的概念
分享男女的事情 就純粹分享阿
我和人家分享私人甜蜜又何妨
聽別人分享他們自己的甜蜜 我也覺得沒什麼
何必搞些墨鏡啊什麼有的沒的
發文章還要在前面標註"小心閃光"之類的警語
大家可能幼稚園或小時候
都有碰過那種"跟異性觸碰或牽手就被別人說男生愛女生"的經驗
你現在回想起來 覺得那些說"男生愛女生"的耳語怎麼樣呢?
這樣說可能會讓有些人不滿
可是對我來說 那些什麼可魯墨鏡的推文 就跟男生愛女生的等級差不多
我目前有穩定交往的女友
我問過女友還有身邊的朋友們
大家都不太理解閃的概念
可是網路上大家又愛說
這概念是真的普及嗎?
到底為什麼一些文章標題前面要註明有閃?
到底為何看文章會瞎掉?
真的不懂耶
PS. 即便我單身也是這樣認為 無關感情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