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能理解"閃"的概念

國立政治大學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少數人這樣覺得 從以前就無法理解硬要把男女朋友講成"閃光"的概念 分享男女的事情 就純粹分享阿 我和人家分享私人甜蜜又何妨 聽別人分享他們自己的甜蜜 我也覺得沒什麼 何必搞些墨鏡啊什麼有的沒的 發文章還要在前面標註"小心閃光"之類的警語 大家可能幼稚園或小時候 都有碰過那種"跟異性觸碰或牽手就被別人說男生愛女生"的經驗 你現在回想起來 覺得那些說"男生愛女生"的耳語怎麼樣呢? 這樣說可能會讓有些人不滿 可是對我來說 那些什麼可魯墨鏡的推文 就跟男生愛女生的等級差不多 我目前有穩定交往的女友 我問過女友還有身邊的朋友們 大家都不太理解閃的概念 可是網路上大家又愛說 這概念是真的普及嗎? 到底為什麼一些文章標題前面要註明有閃? 到底為何看文章會瞎掉? 真的不懂耶 PS. 即便我單身也是這樣認為 無關感情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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