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期因未每天有課,而變成無法保健保

快開學的前幾天,收到兼課的學校的通知,說是我一星期的課不到18節,且沒有在一到五工作天,每天都有課而需要到校,因此下學期就不再幫我保健保。 去詢問這情形時,學校行政人員還再三強調,他們只能照著規定走,且一開始只是誤以為只要每週有12堂課就可保健保,後來才發現原來是指每週工作時間要有12小時。因此照理來說,上學期也不該幫我保健保...... 接到這消息,我是覺得蠻錯愕,且照這標準學校的兼課老師,變成只有少數、不到一半的人可透過學校保健保。而我的情形是只要課排散一點,就還是有符合一到五都需到校的條件,且當初並非我主動要求將課排集中在某幾天的。 發在此其實也是想詢問版上的老師們,有沒有也是有相關兼課經驗,或目前從事兼課工作的老師,曾經或正好遇到相似情形的?學校是確實只能照著12小時或一到五每天都有課的條件,滿足其一才能幫兼課老師保健保嗎? 在此先謝謝看完與回應的各位。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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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不能保就掛名在區公所就可以了呀
一個禮拜18節課根本幾乎都在學校了 (導師16節、科任20節,當然會有額外事務需要處理) 請去找代理缺 留在學校兼職,政府、學校都不會正視這個問題 吃虧的只有你
網路搜尋到的: 有關部分工時投保身分之認定,依本部改制前行政院衛生署84年 7 月4日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3 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0年2月 20 日衛部保字第1101260048 號函釋,部分工時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者,視同專任員工,由雇主為其投保:(1)每個工作日到工者; (2)非每個工作日到工者,其每週工作時數滿12小時以上(含12 小時);(3)工作期間達1個月以上者,其工作時數平均每週時數 達 12 小時以上;部分工時若不符合前述條件,得以其他適當身 分投保,爰此,雇主得免為員工加保之條件有二,一為部分工時, 二為未有前列情形之一者(如每週工時12小時以上等),合先敘明
你所在地區有才藝教學服務人員職業公會嗎?有的話,他們應該很樂意替兼課教師保勞健保。 當初我在兼課時段,就是在這職業工會加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