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使用AI整理要點:
教育部擬修法放寬教育學分抵認,鼓勵學生修讀師資課程
一、背景:教師人力不足
- 中小學教師人力短缺問題浮現。
- 少子女化與產業高薪吸引,導致修讀**師資培育教育學程(教程)**人數下降。
- 113 學年度師資類科招生名額 10,012 名,實際錄取 8,821 名,使用率 92.11%,仍有名額未滿。
二、教育部因應策略
教育部為提升學生修讀教育學程意願,提出多項措施:
1, 提高教育實習獎助金
2, 調升公費生待遇
3, 引導地方政府穩定開缺
4, 修法放寬學分抵認機制
三、修法重點:放寬教育學分抵認
- 修正《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10條。
- 未來由各大學自行訂定規則,允許教育專業課程學分:
- 抵認為主修、輔修畢業學分
- 或抵認通識、跨域、彈性學分
修法目的
- 過去教育學程學分多(例如中等學校需至少 26 學分),學生若未完成常「學分歸零」。
- 修法後,即使學生最後未成為教師,學分仍可計入畢業學分,降低試讀風險與心理門檻。
四、部分類科學分下修
國小師資類科:
原至少 40 學分 → 降為至少 30 學分
幼兒園師資類科:
原至少 48 學分 → 降為至少 46 學分
→ 目標是縮短修業時間,減少延畢情形。
五、整體意義
- 透過降低學分負擔+提高經濟誘因+制度彈性化,
- 希望吸引更多大學生投入師資培育,
- 進而改善未來中小學教師人力不足問題。
總結:
教育部擬修法讓教育學程學分可抵畢業學分並下修部分學分門檻,藉此降低修讀成本與風險,提升投入師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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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法後, 就算因故未能完成師培教育專業課程, 但已修的學分仍可計入畢業學分. 我認為這點合理.
(這就跟嘗試修讀雙學位或輔系的人, 即使沒完成, 但至少已修讀的學分仍可計入畢業學分, 可以降低學生嘗試挑戰的心理門檻.)
而且畢業日後應該可以透過在職進修/補修的方式把師培課程修完.
2,
未完成的師培課程學分可以計入畢業學分的同時. 也讓學生取得目前於台南大學及台中教育大學試辦的「一年制師資培育碩士班」的應考資格 (曾修過至少 1 門「國民小學教育專業課程」並合格). 藉由攻讀碩士班的同時, 把師培課程學分補齊.
如果當初在大學在學時期師培課程學分夠多(雖然沒修完), 在攻讀碩士期間需要補的師培課程學分不多, 這樣應該才有機會一年或一年半念完碩士.
也許是個契機, 除了台南大學及台中教育大學, 之後會有更多大學 (北部的北教大? 東部的台東大學?) 開辦這類「一年制師資培育碩士班」, 增加把師培課程學分修完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