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教師事件的反思

隨著近期教師的事件,不管是已經成定局的老師正當推開學生的攻擊結果被申誡、四維國小令人難過的結局,或是各方討論還在進行的岡山國小、嘉大附小老師(教師霸凌不成立)的案子,感覺老師們真的要團結起來,也認真希望全教產和全教總教師工會不要再網內互打,而是應該要思考與教育部討論校事會議應該怎樣保障學生,也保障教師。 接著,也想分享近期的反思,不管哪個案子,工會就像律師,基本上就是打壓對立面,這其實也很可能造成誤傷,因為大家都不是當事人,不討論可能會讓冤者蒙冤,討論可能讓無辜者被有罪推定,等待判案時間又超長,所以也想問問大家集思廣益,有沒有什麼兩全其美的方法? 拋磚引玉分享 (1)我想最基本的應該真的是被告與告訴雙方都應該具名,而非匿名,至少避免濫訴。 (2)第二在思考的是,既然學校已經如法庭了,那被告該不該如法院辦理般,告人者舉證,敗訴者需負擔費用。 (3)不論最後結果是成立不成立、勝訴敗訴,有發文的各類媒體都應該發文告知結果,才不會大街罵人,小巷道歉,也還無辜者清白。
愛心
嗚嗚
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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