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別末某限時挑戰

餐點味道其實是不錯的,不然也不會時隔一年又回訪第二次。 只是我真的沒想到—— 人生第一次被老闆罵著離開餐廳,居然是發生在一間我本來覺得不錯的店。 而且我們低消有到,餐甚至還沒真正吃完。 先上時間線: • 約20幾分:入店、點餐、入座 • 約30分:餐點上齊,拍一下食物照片後開始吃 • 約45分:被要求離開 店員送餐時有先提醒:「這裡是快速用餐區。」 OK,沒問題,所以我們沒有慢慢吃、沒有聊天坐很久、也沒有滑手機耗時間。 但中間的提醒流程,老實說有點完整到讓人壓力很大: 1. 送餐時提醒一次是快速用餐區 2. 收隔壁桌餐具時再次提醒 3. 吃完主餐後,我們秉持不浪費食物原則,只是想把剩下的湯喝完,就直接進入離場程序 這邊我真的有點困惑: 貴店的30分鐘,到底是從客人「坐下」開始算,還是「餐點上齊」開始算? 還是連等餐時間也一起算進去? 因為照時間看,我們餐30分左右才上齊,45分就被請離開。 離開前,我們只是問了一句: 「我們低消有到,但不到半小時催三次,會不會有點急?」 結果直接解鎖隱藏劇情—— 老闆衝出櫃檯大聲表示:「別的客人30分鐘都吃完了!」並熱情邀請我們下次不要再來。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走到外面斜坡了,還能持續聽見現場解說,服務真的很有延續性。 最後幫大家整理一下《快速用餐區生存守則》: • 建議自備碼表,先確認30分鐘是否包含等餐時間 • 快速用餐區的「快速」,可能比一般人理解得更有效率 • 若仍有湯未喝完,請自行評估風險 • 離開前避免高風險發言,例如:「催三次會不會有點急?」 味道是好吃的。 但這次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確實不是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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