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女想加麵2次被拒竟告詐欺 拉麵店回應了📣

出版時間:2019/05/07 15:23 台灣大學一名女學生今年3月到北市公館平價日式料理店季丼屋用餐,點了一晚159元的唐揚炸雞拉麵,由於餐廳提供加麵服務,女學生加麵吃完後,要求店員再加麵,店員卻告知只能加麵一次,拒絕再加麵。 女學生認為餐廳沒註明只能加麵一次,她既然已經消費,就有加麵的權利,怒告店長詐欺。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加麵屬於額外服務,並不包含在原本的消費中,因此認定店長罪證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蘋果新聞網》今天循線找到這間以販售丼飯、拉麵為主的季丼屋,記者查看菜單,發現價格均百元上下,不少網友在google評論留言大推這家餐廳「可加飯、加麵、加湯,CP值高」。但店家今不願多談此糾紛,期盼小事化無,僅低調表示原本希望來消費的學生能吃飽,所以提供免費加麵服務,且若遇到客人要求加麵兩次,他們也多會彈性同意,沒想到和客人發生糾紛,事後他們已經在菜單上註明「限加一次」,希望避免類似消費糾紛。 檢警調查,這名台大女學生今年3月間到該餐廳用餐時,點了雞唐揚拉麵,由於店家有公告說可以加麵,限一人食用,女學生便要求店員加麵,但女學生吃完後還沒飽,又要求店員再加一份麵,店員就以一人限加一份麵為由而拒絕。 女學生認為,店家公告能加麵,但又沒規定只能加一次麵,她既然已經在店內消費,根據定型化契約,她有繼續加麵的權利,店家卻拒絕,根本是在詐騙上門消費的消費者,她為了討一個公道,而控告曹姓店長涉犯詐欺罪,還當場報警。而店家經此糾紛後,當晚就在菜單上加註「限加一次」,以避免再發生類似爭議。 據了解,警方到場後,發現是女學生因為加麵而告店家詐欺,也希望兩方和解,不要興訟,但女學生仍堅持提告。店長出庭時相當無奈地說,店員可能在講解時和女學生有誤會,因為雖然他們沒禁止顧客加兩次麵,但大部分客人只會要求加一次麵,若有人要求加麵兩次,他們也會同意。 檢方認為,女學生付錢消費的是該碗雞唐揚拉麵,而加麵是額外的免費服務,有人選擇加麵,有人選擇不加麵,店家並不會因為顧客不加麵而退錢,因此即便店家拒絕女學生二度加麵,也與詐欺無涉,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曹姓店長。(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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