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的意義

不懂長榮航空勞方一堆人在護航什麼,罷工的確是一件合法並且維護自己權益的行為,但是萬一是被有心人士拿來謀取自己的福利呢?工會的八項訴求裡,有多少是與基層辛苦的空服員們相關的呢?來細數以下八項訴求 1. 日支調高為150元,非會員不得適用 請問大家有社會經驗的人,我們看薪資會只看底薪嗎?另外華航與長榮分別為國營企業與民營企業,以資方的角度判斷薪資的基準點本就不相同,而且訴求可以只拿自己較差的跟人家唯一好的比?請工會提出判斷基準點又說不上話?更何況每年都有調薪,年終還四個月 長榮航空方面回應方案為:空服員服勤航班,每趟給予飛安服勤金150元,但沒有禁搭便車條款,人家資方雖然退的那一步真的微乎其微,但人家至少表現出態度了,但勞方卻緊迫盯人? 禁搭便車條款,台灣的團體協約法第13條也明文規定管團體協約可以寫入,但是這不是國營企業是民營的,不是董事長一句話說好就好,他們也要向其他團體人員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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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9條航線改為過夜班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條則(AOR)37條規定「國際航線飛航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否則須給予員工休息時間,但是公會所提的九條航線只有三小時上下,距離標準也差太多?勞方認為從報到到報退可能超過12小時,但是請問薪水是從何時開時算,不就是報到時開始嗎?那有什麼好爭議的 3.開放工會參與會員的人評會懲處機制 此訴求因所得資訊較少,所以我保持觀望,或者有人知道歡迎一起討論 4. 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例如推派勞工董事 你是股東還是他們家的人?人家辛苦創起這麼龐大的公司,是為了給你摘果實的? 國營事業管理法35條,國營單位必須有1/5的工會董事席位,但是目前尚未有任何民營企業需提供勞工董事的法律可循,那憑什麼要求人家要讓出董事位置給妳,如果公司同意影響的反而是股東的權益吧,你何德何能使人家損失自己權益來成全你的慾望 5. 國定假日出勤應付兩倍工資 我想問一下空服員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工作,就我所認為的應該是屬於服務業性質,並不是說服務業就沒權利兩倍工資,但是你們的工作時間本身就沒有所謂的固定假日,那為什麼敢要這塊,當人家平日在辛苦工作時,你可能正在跑趴跑夜店或者逛街代購,代購與代言所賺取費用有分給公司嗎? 6. 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不應超過2人 我認同你們的理念,是為了保護本國籍員工的工作機會,這個可以與公司在進行商討 7. 給予工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 這是擺明沒為基層員工想啊,只為了理監事與會員代表著想呢!真棒!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去玩,逛街購物,光明正大的偷懶,然後基層做的要死 8. 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須先與工會協商 嗯....這條感覺好像工會是老大,公司是小弟,如果小弟要做什麼事都得先與大哥商量,大哥說不行就不行,如果你做了就再罷工給你看,是我理解錯了嗎?勞資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這樣的吧!萬一公司變更到的是管理權責部分,難不成工會可以說你管太多,我要罷工!這樣一天到晚罷工就好了啊,大家都不用做事多爽! 上面的八項訴求裡,在我的認知就6項不怎麼恰當,請問支持罷工的同學們?你們支持的理由是什麼?不要說是爭取權益,罷工是合法的這種鬼理由,刀子可以帶給我們方便,但落在有心人士手上,那就是有可能會傷人的,可不可以一一的說明自己看法與見解來討論這件事?錯誤的訴求需要有人去訂正,而不是盲目的去跟從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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