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更)希望你下輩子不要當警察 至少不要在台灣

原文:
內文: 有人記得他是誰嗎? 他是我同學,賴智彥。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 10年前,民國98年11月09日午夜,在大直派出所門口,坐在警車駕駛座,被歹徒連刺10餘刀,刀刀致命....。 當時在同一分局隔壁所的我,聽到消息趕到馬偕,醫院已經放棄急救,但還是靠著機器維持著他... 因為要等著他的父母 從嘉義趕上來見小彥最後一面... 我穿著防彈背心,全副武裝,坐在他身邊,牽起他冰冷的手握著,然後看著罩著氧氣罩的臉龐,就這樣看很久 突然感覺地上黏黏的,往地上一看,整個急診室滿地都是血,原來小彥也和這次的承翰一樣,在急救過程中輸了上萬cc的血,依舊救不回他27歳的年輕生命...。 我跟醫護人員要了幾條毛巾,下意識的蹲了下去擦地上的血,卻發現怎麼都擦不乾淨,醫護人員想要幫忙,我卻突然愤怒的不要她們幫我,然後一個勁的猛擦..... 一個聲音在旁邊小聲喝斥:不要這樣,大家都很難過! 我回吼:不行!要擦乾淨,不然賴爸爸賴媽媽看到,會受不了,一定會受不了!! 抬頭一看,一個長官看著我 最後還是醫護人員拿了好幾床的乾淨床單,直接蓋在滿地未乾的血上...,然後賴爸、賴媽到了,加上賴姐姐(警察)、小彥的女友(警察)一起圍在小彥身旁,踩在剛鋪好的醫院床單上...... 11月16日,小彥公祭。 八個所各派一名警員扶棺,我們所原本不是我,我請學長讓我去。 11月17日 公祭隔天,我去參加在警專同一個教授班同學的婚宴。 昨天公祭,今天婚宴,真是令我感慨人生。 婚宴上我一直在想,27歳耶?不是人生正起步的時候嗎?小彥,你怎麼就這麼快就結束了?這不科學啊!(苦笑,很苦的笑) 過了一個月,當各界都「熱烈」做了各種「檢討」(最後真正有做的,也就只是在警車駕駛座椅背,裝了一個聊勝於無的塑膠板),新聞熱度也差不多過了。 但就在小彥殉職剛剛好滿一個月... 12月10日 就在上級三令五申嚴格要求,不得單人巡邏處理事故的環境氛圍下..... 我不知怎麼的,又「自然而然」的一個人被派去處理一個現場,然後我就在台北市的民權東路騎樓下,一個人和歹徒扭打... 只是我比較幸運... 支持警力就在我快支撐不住時趕到... 我沒有比小彥強... 我只是比較幸運... 再過二個月,我辭職。 因為我不確定我可以在這種虛假制度下幸運幾次... 死了一個派出所警員 裝了一個簡易塑膠板 死了一個鐵路警察 長官說要添購電擊槍 10年來悲劇一再重演 除了已經無法為自己發聲的殉職人員外 各級長官、專家、政客,輪流噴了一輪口水之後 真正的問題還是從未得到解決 10年了 人事已全非,問題依舊在 小彥、承翰恰巧都是嘉義人 而我真的無法想像 這二天小彥的家人看到新聞 花了10年才稍微癒合的傷口 會被如何的再次殘忍揭開... 雖然大家都說 今天公祭 明天忘記 但請相信我 在乎你的人 不會忘記😊 小彥 希望你下輩子不要當警察 至少不要在台灣 賴智彥 台灣嘉義人,27歳 (民國71年7月15日~98年11月10日凌晨3點45分) 李承翰 台灣嘉義人,25歲 (民國83年7月12日~108年7月4日8點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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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 才過了幾天,在版上已經看不到相關新聞 台灣人還是一樣健忘 還是一樣永遠不關心後續 繼續放任悲劇再三發生 不論是政府、財團,永遠都說那句 「等這件事風頭過了就好,反正台灣人很健忘」 媒體已經很選擇性地告訴你事情了 如果連好不容易一件值得好好追/改進的 都不願意去記得、去監督 那就算報出來又如何?事情仍然沒有任何變化! 錯的事繼續放任 一個又一個可以避免的犧牲出現 這是我們要的嗎.........? -----------------------------更新------------------- 1. 這篇文不是我的,我的確只是分享文章,希望讓更多人知道,所以我也先把連結放在開頭。這篇文上不上熱門對我個人來說不重要,我更希望的是你們願意點進去原文,分享出去讓更多身邊的人知道 2. 輿論是有力量的(不然也不會有財團買媒體帶風向),我目前還是個大學生,可能沒有辦法以一人之力去實質改變些什麼,但我去深掘的話題,就算是幾年前開始的,我到現在還是致力於去追這些後續,有些已經解決,有些拖了幾年還是沒下文(我就不舉例了,不想被認出來)。我能理解每個人都要過好自己的生活,沒有餘力去管社會上發生什麼事,不會要求每個人都得耗費時間精力去追每一個應該改變的後續,但若是我們願意團結,為這個社會出聲,當有很多聲音一起站出來,造成了巨大的輿論迴響,我相信社會是能夠改變的! 3.我們當然不需要照三餐弔念一個人,但如果連一點改變都還沒開始,我們就已經讓這個事件退出我們的視線,沒有人再去關心這件事,沒有了改變的動力,下一個、下下一個悲劇還是會發生 4.撇除一些拖後腿的,我想很多警察還是有想對社會盡一份心力的心,儘管他們不認識我們,但他們卻為我們的社會安定付出,忍受不公不義的對待,把所有明明他們可以不用承擔的委屈咬牙撐住,繼續努力打擊犯罪,他們冒險犯難,隨時可能失去性命,但如果連不必要的犧牲都不願意去避免,放任這些好警察一個個因不必要的因素犧牲,我們配得上他們的保護嗎? 5.關於標題造成一些誤會我還是解釋一下,我是沿用原文的最後兩句「希望你下輩子不要當警察,至少不要在台灣」,意思是當一個警察在台灣因為可以避免的因素而犧牲,那寧願你不要當警察,至少不要在台灣當警察(眾所皆知台灣跟國外警察地位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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