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半得到學碩士 僑光科大傳醜聞時事2019年8月26日 11:19 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三十二條,校長不得任用,配偶,三等親以內血親或姻親為自己校內教職人員。 根據修課規定 如提前畢業者 1.128學分 2.學期成績平均85分以上(含) 名次5%以內(含)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含) 4.沒有一科被當掉 5.由該校系主任審核後,准予提前一學期或一年畢業。[隱藏條件] 而該員畢業後,隨即又用了一年就得到碩士學位,並在獲得畢業證書後,就任應用英文系行政職,通識課英文講師,明顯違法嫌疑。 面對楊正能如此神速,校長楊敏華表示一切依照法律辦理,但私下父子卻和大陸人士會面,且率領校內人員,無法用常理來合理解釋。 2016年國防部的宣導保防短片內,就有一段是大陸人士利用校方人員進行滲透動作。 楊敏華為輔大法律系,北大法律博士 究竟為什麼要與之會面還有待其出面說明 時事討論台灣新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