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思想有問題,還是社會人思想落伍?
南臺科技大學
雖然已經是二年前的事,但裡面的道德與哲學非常引人深思
在關心羅志祥的時候也來關心一則熱門的時事吧文中介紹一下
阿嬤34歲 外籍配偶 剛結婚老公跑了獨立養大小女生
媽媽14歲 跟跑掉的男友生了一個女兒
女嬰0歲
阿嬤在鏡頭前一直裝可憐說養不起 有的沒的
大家就一直在視頻中謾罵小女生不會想 要她擔起養小孩的責任
想問一下,以視頻阿嬤出來抱怨養不起
大家認為我給的建議:14歲生小孩 需檢討阿嬤 既然沒爸爸(我沒說沒爸爸一定不能獨自生養小孩 我沒那麼保守 而是如果這小孩你沒能力沒心力養的前提)
是否給人養是正確的
結果我打說出一堆理論
有的媽媽自己也有女兒 竟然打要14歲的女生去全職或兼差養活小女嬰
雖然她所謂全職兼差也只是麥當勞 餐飲業等等
我是覺得既然小媽媽跟阿嬤沒有心與能力照管下一代
(爸爸也不要這個小孩)
硬要小女生養 只會變成下一個社會問題人物 不適任的媽媽
何況小女生未滿18會犯錯,尤其這麼離譜的
不要跟我說跟媽媽教育一點關係也沒有
在國外不管你有多大理由養大並滿足未成年子女所需是一個父母基本應該要做的
我不是說14歲小女生犯錯不能教
我覺得生小孩這件事一定要好好管教才可以
並教育這次可以幫你解決小孩問題 但下次若再犯 恐怕小孩得自己生養
(我反而懷疑越南配偶媽媽 根本沒有照顧小孩的心靈需求 也沒有關心孩子)
否則為什麼會蠢到去生小孩
甚至懷孕也都沒發現跟阻止
難道阿嬤不用負一點責任嗎
看到輿論一片倒挺阿嬤 除了少數有責怪阿嬤以外
其他都說是少女的錯 有的人還扯到什麼古代15、16歲能生小孩
古代跟現代 天時地利人和都不同 何況我不覺得古代教育小孩非常成功吧
還有一個人說到生理期能生 就代表她能當孩子的媽媽 按照她的邏輯大家乾脆有月經 只要不顧後果就不避孕去生好了
大家認為是我觀念有問題,還是時代的觀念還停留在老舊 認為父母永遠是對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