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缺電腦竟找台電要

元智大學
昇翰工程行2018年以3347萬元得標興達電廠輸儲煤推煤標案,電廠供應組經理邱智群應立法委員邱志偉服務處主任陳慶鴻要求,擬提供5台電腦供邱志偉服務處使用,邱智群請燃料組前經理温富發找經費。溫以為邱之後可找到經費核銷,因此請託昇翰工地主任張簡茂榮花15萬元代購,當張簡討錢時,温和張簡共謀從標案中虛報施作拿回。 經濟部將温富發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庭,懲戒法庭認為温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規定,行為戕害公務員的形象、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判温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温已於2020年12月21日退休。 刑事部分,高雄地檢署今年3月以温富發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上月23日,高雄地院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温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10萬元。 而在檢察官調查前,台電興達發電廠發現温富發未依程序辦理電腦採購作業,去年8月12日處分申誡1次。檢方起訴後,台電重行檢討温行政責任,改予申誡2次。 温富發原擔任興達發電廠燃料組經理,負責電廠「輸、儲煤設備及區域清潔整理與推煤、壓實工作」勞務採購案件履約的監督、綜理。2018年底因供應組經理邱智群應立委邱志偉服務處主任陳慶鴻的要求,邱請温想辦法尋找5台電腦的經費送給邱志偉服務處使用,温只好找上標到「輸儲煤推煤標案」的昇翰工程行,請昇翰工地主任張簡茂榮先幫忙買。 只是當張簡茂榮2010年初追討買電腦的15萬元時,温富發音沒經費支應,兩人竟共謀在「輸儲煤推煤標案」中第18期的第53項目,單價較高的「落料導管清通與安裝」工項中,虛報增加施作21公尺(每公尺單價7296元,合計共15萬3216元),以作為清償對價,昇翰工程行不法獲得虛報施作的15萬3216元款項。 懲戒法庭認為為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的必要,考量詐取的款項數額不大,且動機不是為了私利,温富發也沒有拿到任何好處,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懲戒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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