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王淑慧貪污養網軍遭判9年
淡江大學
代表民進黨連任3屆新北市議員的王淑慧被控從2011年起以姪女、外甥女等人當人頭,9年間詐領助理費高達335萬元,她出庭辯稱姪女等人是她的「網軍」,抱怨檢察官嚇死這些「快樂的孩子」,甚至抱怨「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新北地院認定王女確實長期A助理費,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判她9年徒刑。
判決指出,66歲的王淑慧於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第一屆任期內,以姪女王世媛、男子林永瀨為人頭助理,詐領52萬餘元,另實際聘用林玉娟當助理,但因林女擔心當助理會影響她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因此王淑慧偽造文書,向議會呈報林女友人為助理。
後面2屆議員任期,王淑慧也以同樣方式找姪女、外甥女等4人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3屆加起來一共A了335萬餘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王淑慧辯稱姪女等人是她的「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卻提不出這些「網軍」的具體工作成果。
法官認為王女在檢調偵辦時,曾找姪女、外甥女串證,要她們向檢調謊稱確實有在議會上班,王女被檢方羈押後一度坦承犯行,但到了法院開庭時又翻供不認罪,浪費司法資源,而且不反省自己過錯,竟答辯稱:「我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所以你們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就污衊,一些完完全全快樂的孩子(指姪女等人)就被檢察官嚇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未來的人生怎樣,因為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法官認為王女的姪女等人因為親情壓力,才同意掛名擔任人頭助理,並配合把存摺、提款卡交給王女使用,王女卻將過錯怪罪於檢調或司法改革,完全不知悔悟,愧對擔任民意代表的身分,欠缺自覺反省能力,莫此為甚,審酌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判她9年徒刑。可上訴。
至於王淑慧的姪女等4名人頭助理,被依貪污共犯各判刑2年、緩刑伍年,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4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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