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的江國慶,因為沒有做的事情被判死刑
實踐大學
聽起來很荒謬也很不切實際對吧?但這是真實發生在這位年輕人的身上,甚至就這樣,他永遠活在21歲。
「國慶已死,盼信福和順歸來」
每個人生故事,都值得擁有更好的結尾。
審判長:「本案現奉令執行死刑,你有何遺言?」
江國慶:「人不是我殺的!」
#江國慶
今年雙十本來是江國慶邁入47歲的日子,但卻在21歲那年走到生命的盡頭。25年前的今天,江國慶無故被捲入一起女童姦殺案而被執行槍決。
「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這是江國慶被執行前的最後遺言。槍聲響起,落於桃園空軍懷生機場旁的山頭刑場,江國慶的生命在此畫上句點。直到2011年,國家才終於判賠家人,並向軍方究責。但再多賠償與道歉,也始終換不回含冤逝去的年輕生命。
而就算歷經了江國慶案的沉痛告誡,將無辜者判處死刑的錯誤,依舊沒有成為歷史。目前持續被關押在死牢中的邱和順、王信福,同樣因為一件自己完全沒做的事而被司法偷走許多年的人生,性命甚至隨時可能被剝奪。
「我是一個歹人,但我嘸殺人。」
#王信福
王信福少年時期相當飄撇、喜愛打扮,留著一頭長髮、穿花襯衫。今嘛看上去尚正常的穿搭,對於戒嚴時期的台灣社會而言,不僅是「奇裝異服」,更被視為「社會亂源」。也因為穿得特別,而遭警方盯上,反覆被送去管訓,自此,「流氓」的標籤便如影隨形。
1990年,嘉義船長卡啦OK發生一樁殺警命案,王信福被指控教唆小弟陳榮傑開槍,但陳榮傑在1992年被執行死刑,目擊證人更因遭到警方刑求才說出對其不利的證詞,內容前後矛盾,關鍵的訊問錄音帶甚至不翼而飛。而在真相尚未明朗、程序充滿瑕疵、證據仍有疑點的狀況下,最後在2011年遭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今年王信福已經70歲了,還在監所內等到正義歸來的一天。「我是一個歹人,喜歡鬧熱、喜歡跟兄弟們混做伙,但我嘸殺人。」或許這是王信福的心聲,但除此之外,更是考驗大家能否遵守無罪推定原則,對於有流氓前科的王信福,用同樣的標準檢視。王信福在法庭的審判過程被拍成了《審判王信福》電影,影片中的王信福由冤案平反者徐自強飾演,因為王信福還在看守所中。希望有一日,他可以真正獲得自由。
「我沒有殺人,為什麼法官沒有勇氣判我無罪?」
#邱和順
1987年,邱和順無端捲入柯洪玉蘭分屍案及陸正綁架案,檢方僅仰賴刑求而來的自白就做出起訴,法院也忽略了自白與證據間的矛盾,最終在2011年更十一審的法庭上,邱和順因不願承認子虛烏有的罪名,而遭判死刑定讞。
邱和順今年62歲了,前陣子救援團隊也辦了《海旺天光》展覽,其中也展出了邱和順同案被告遭刑求的影片,甚至當初刑求的警察也被判決有罪確定了。這些都在在顯示,法院採納這些屈打成招的自白的不合理性。「我沒有殺人,為什麼法官沒有勇氣判我無罪?」
8月13日是江國慶被執行死刑日。今天,我們扮演已被執行死刑的江國慶,以及目前仍等待救援的死囚王信福、邱和順上街頭,講述他們三位的故事,希望大眾能聆聽他們被冤的聲音。國慶的死提醒著我們,司法仍會出錯、制度仍存在缺漏,應盡可能避免無法挽回的錯誤再次發生,請和我們一起謹記國慶的含恨悲鳴,關注並企盼信福、和順能平安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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