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事件疑雲

陳宗彥這案子最大的爭議,是法官有沒有核發對陳宗彥等人的通訊監察書,這決定了陳宗彥等人監聽譯文的合法性,從結果來說,吳姓前檢座告當事林姓檢座的判決來看,陳宗彥這案子會被簽結的主要原因,並不是上層施壓,而是有涉及違法通訊監察的疑慮,這就是高檢講得沒有違法的部分,至於陳宗彥在違法證據過濾後有沒有其他貪污事證這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是真得覺得不管是哪個黨派的官,還是一般平民,就算你抓到大料,就算事實,不小心聽到案外案,還不去請法官另外核另一份通訊監察書,真得很噁心。 這絕對比陳宗彥招妓還是貪污更噁心,還破壞單位和國家的聲譽。 還有這件事被陳琬惠給攪渾了,虧她當過兩年黨團主任,難道對一些基本的法學沒有概念嗎?你覺得在你認知證據完整當下事情無疾而終,最少要檢視證據有沒有毒樹果的問題。 真心認為柯文哲應該去請我在考公職階段的行政法、民法、刑法老師給民眾黨黨團上一整套基本法學。 好歹學學邱顯智委員好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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