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有匿名發文過了
再更新一次分享給大家:
一個中國原則(大陸立場):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一個中國政策(世界各國立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合法政權,但沒有接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另外,原則不變,而政策是可變動的。例如:美國的民主黨與共和黨的一個中國政策可以不同。
三個公報:
1972年上海公報:關係正常化、解決台灣問題,此時美國正準備與中共建交。
1979年建交公報(強調以英文版為主):
・美國承認(recognized)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政權,也認知了(acknowledged)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對此解讀,美國採取模糊性的政治立場。
其中的「認知了(acknowledged)」讓台灣有一個遊走空間(Wiggle room)。
・制定了台灣關係法,內容提出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以使台灣能夠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同時也終止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對於台灣的定義,囊括台灣主島和澎湖群島,不包含金門、馬祖等外島。
1982年八一七公報:
・未同意設定終止對台軍售的日期。
・未同意就對台軍售議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徵詢意見。
・美國不會在台北與北京之間擔任斡旋角色。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臺灣關係法。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總結:美國利用1法3公報6大保證操縱兩岸,並利用雙重嚇阻(政治上不允許台灣獨立;軍事上不允許中共武力犯台)牽制住兩岸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