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大解放 大家來違停
交通部說,現行有59項違規開放民眾檢舉,未來將限縮。根據草案,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
10類項目包括:
1.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 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3.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 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 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7. 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9.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