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大解放 大家來違停

交通部說,現行有59項違規開放民眾檢舉,未來將限縮。根據草案,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 10類項目包括: 1.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 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3.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 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 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7. 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9.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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