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處刑方式,何種較合適

眾所周知,死刑處決方式五花八門,目前主流就是槍決、絞刑、注射,請問各位覺得以下何類處刑方式適合台灣 第一種為近代中國大陸或早期台灣主流,殺雞儆猴程度大,但場面血腥,其餘較為人道,第四種為美國或中國大陸現代主流
公開槍決(農村審判大會反綁爆頭)
28%
絞刑(套住頸部高低差致頸椎斷裂)
12%
私下槍決(所內麻醉射擊心臟)
19%
注射刑(死刑車內注射致心搏停止)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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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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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向伊斯蘭學習,公開投石處刑。
預備!蹦!
megapx
公開槍決太野蠻,第二個比較好。
我廢死,但如果真的要死刑 以目前大眾輿論展現的民智 應該是讓犯人被綁在刑場 開放大眾羞辱,與不可造成生命危險的攻擊 想肏犯人也可以 看放個十天半個月 讓家屬親手殺害犯人 我真的支持廢死 我不能體會 但可以理解大眾與受害家屬的傷痛 如果真的是想發洩仇恨 滿足殺壞人與報復的慾望 那就不要遮遮掩掩 虛偽地說要預防再犯 還是受害者與家屬要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