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諷刺的新聞
剛好對應監察院存廢的問題
這個案子真的很諷刺
監察院認為檢察官辦案錯誤,彈劾檢察官
原來監察院可以斷定司法辦案?
這就是民進黨最近很愛說的憲法精神?
剛剛好又是跟新潮流有關的政治敏感案件
監察院一再的想證明自己是綠察院
五權也好,三權也好
有問題的部分始終來自偏頗的人心
民主需要監督制衡
監察院的本質是應該要監督政府的
結果現在監察體系變成要為執政黨服務
今天監察委員,NCC委員,各式各樣的獨立機關
理論上遴選出來的代表應該是要中性不偏頗
現實世界卻是一點都不跟你演
如果監察委員組成完全中立
或者比照政黨比例平均組成
各種聲音至少能夠平衡的呈現
不會像現在變成一面倒的偏頗
三權也不保證就一定能夠有效的監督制衡
人民還是可以選出完全執政的立委+政府
只是台灣目前的體制
就算在野黨立委是少數
也比監察委員100%單一偏向好
為什麼現在的中立機關都可以直接不中立?
只要有抗中保台
其他任何議題對特定支持者都不是很重要
行政不中立有抗中保台重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