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追殺再敗! 檢察官陳隆翔二度遭彈劾 職務法庭不懲戒

很諷刺的新聞 剛好對應監察院存廢的問題 這個案子真的很諷刺 監察院認為檢察官辦案錯誤,彈劾檢察官 原來監察院可以斷定司法辦案? 這就是民進黨最近很愛說的憲法精神? 剛剛好又是跟新潮流有關的政治敏感案件 監察院一再的想證明自己是綠察院 五權也好,三權也好 有問題的部分始終來自偏頗的人心 民主需要監督制衡 監察院的本質是應該要監督政府的 結果現在監察體系變成要為執政黨服務 今天監察委員,NCC委員,各式各樣的獨立機關 理論上遴選出來的代表應該是要中性不偏頗 現實世界卻是一點都不跟你演 如果監察委員組成完全中立 或者比照政黨比例平均組成 各種聲音至少能夠平衡的呈現 不會像現在變成一面倒的偏頗 三權也不保證就一定能夠有效的監督制衡 人民還是可以選出完全執政的立委+政府 只是台灣目前的體制 就算在野黨立委是少數 也比監察委員100%單一偏向好 為什麼現在的中立機關都可以直接不中立? 只要有抗中保台 其他任何議題對特定支持者都不是很重要 行政不中立有抗中保台重要嗎?
愛心
哈哈
17
6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