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捐款民眾黨政治獻金8人各30萬,這算不算金流?

停!小草不要急著反駁,我先舉個例子: 徐永明任時力黨主席期間,與太平洋流通公司約定200萬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最後破局,錢也沒進入時代力量(京華城有錢進入民眾黨喔),但是徐永明有”期約賄賂”事實,還是被判7年4個月⋯⋯ 好了,小草可以開始反駁⋯⋯
游淑慧也指出,昨日新增的被告,有7位左右是威京旗下員工,都被發現在2020年3月24至26日密集性捐了政治獻金上限,每個人都捐30萬到民眾黨去,「這顯然都是不合理的」,因為那是非選舉期間,且是疫情期間。 「為什麼威京集團旗下員工會突然集體團捐到民眾黨去?」游淑慧說,時機點剛好跟柯文哲應曉薇第一次便當會3月10日及正式把京華城訴求交辦下去3月17日非常接近,金流、會面、交辦是不是有關係?若有,又是另一條金流的關鍵線索。
在徐永明的國會辦公室內見面,期約由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並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為舉辦地點,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另約定由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為窗口,以政治獻金名義,將200萬元酬勞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歷時2年審理的立委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6日一審宣判,其中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刑7年4月,令不少人相當訝異,因為徐永明並未收受賄款,意即一毛錢都沒拿到,卻因為否認犯行、飾詞狡辯,遭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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