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妖鏡>曹興誠正式向國台辦宋濤和陳斌華控告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哈哈哈,曹興誠真的是照妖鏡: 1. 照出馬英九之流的親中派心中早就沒有中華民國憲法的存在,不然,馬英九站出來支持曹興誠啊! 2. 照出懦弱藍白的無能,沒有維護國家主權的決心!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中)遭中國大陸國台辦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他11日出面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和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指控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攝 113年11月11日 曹興誠說,他只有這本護照,沒有其他的護照,中華民國是他唯一的國家。他出面控告宋濤和陳斌華是盡國民應盡的義務,堅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立場。中共將他維護台灣主權醜化成台獨,甚至加以罪名恐嚇,說他是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但沒有人謀獨,維持台灣主權,擁護總統賴清德所說兩岸是國與國互不隸屬的關係,中共國管不到台灣,台灣是獨立自主,如果說這樣就是謀獨,那台灣都是謀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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