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查獲的詐騙犯罪所得會還給被害者嗎?還是會充公?

亞洲大學
每天電視新聞、line推播都在報導台灣民眾又被騙多少錢,甚至是統計哪區被詐騙總額,即便抓到車手、水房等後面相關報導都沒看到民眾可以追回自己被騙的款項,可能有但可能少之又少,最誇張的是還有新聞報導某車手上個月才被抓,這個月又被抓到 ??? 常見的交友詐騙、假投資詐騙,前陣子印象深刻的是查扣詐團犯罪所得,後來地檢署法拍加密貨幣換成現金,後續也不知道有沒有還給被害人,不會因為是加密貨幣就完全查不到被害人吧?查詢區塊鏈可能因詐團使用混幣器變得更複雜,但不至於會有斷點? 政府說要打詐,但說真的打了好幾年很無感,尤其數X部成立,收到的詐騙簡訊甚至郵件也沒有減少(感覺個資都不個資了),到頭來就是要人民自己有警覺意識才能確保資產安全。不檢討被害人,單純只想知道真的有人能靠司法追回被騙的款項嗎?抑或報案只被當統計的數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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