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同意權 憲法法庭停擺

NCC到現在還沒有補提名不讓立法院審人事同意權 照綠營的說法以後買不到iphone17也要去釋憲嗎? 沒辦法題名朝野同意的本來 就是提名者的政治責任有很難懂? 政治是需要妥協以及談話的 賴清德題目的人選有經過朝野的討論嗎? 還是一昧的只想提自己想提的人選? 新法規定兩個月內要提名 未來還有至少126位大法官可以讓賴清德提名 如果這126位都被否決產生的政治問題 應該是藍白要接受民意反噬吧? 重點是台灣有126位這麼多有資格的候選人讓你提名嗎? 甚至你要一個月內提名7位也不是問題啊 現在再問各位一次 沒辦法提出讓朝野都滿意的人選 導致憲法法庭停擺的責任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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