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到現在還沒有補提名不讓立法院審人事同意權 照綠營的說法以後買不到iphone17也要去釋憲嗎?
沒辦法題名朝野同意的本來
就是提名者的政治責任有很難懂?
政治是需要妥協以及談話的
賴清德題目的人選有經過朝野的討論嗎?
還是一昧的只想提自己想提的人選?
新法規定兩個月內要提名
未來還有至少126位大法官可以讓賴清德提名
如果這126位都被否決產生的政治問題
應該是藍白要接受民意反噬吧?
重點是台灣有126位這麼多有資格的候選人讓你提名嗎?
甚至你要一個月內提名7位也不是問題啊
現在再問各位一次 沒辦法提出讓朝野都滿意的人選
導致憲法法庭停擺的責任在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