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柯文哲當庭指
Part 1.
我發現這案子所有認罪的人,都是林檢察官訊問的。因為林俊言也是用威脅、罷凌的方式對待我。他問我的時候,說我的USB有不雅影片,如果我不承認的話,就要交給法院,就會公開出來,對我不好。如果我承認的話,他可以把影片拿掉不交給法院。我還差點被騙,我怎麼會有不雅影片?沈慶京說林俊言檢察官假借視察醫院,排開律師,關掉錄音,威脅他要陷害柯文哲,才能把他減刑。而且不是一次,共有三次。律師會提出證據。
Part 2.
我被收押禁見,不准和外界連絡,已經7個月。沒機會為自己辯護,還要面對特定媒體的抹黑、抹紅、抹黃,更可惡的是用檢調偵查不公開的資料來操作輿論。但是我內心很坦蕩,我沒有圖利、貪污。我當了30年的外科醫生,都沒向病人收過紅包,怎麼現在會做什麼圖利、貪污、公益侵佔的事?
我們都希望台灣社會團結和諧,但在賴清德總統上任之後,立法院更分裂對立,吵吵鬧鬧,互不信任。面對這個複雜案子,司法單位很辛苦收集資料,我們要在龐大資料中,做理性的論辯,這不僅是為了公平的司法,這更是社會正義和民主政治的基礎。
Part 3.
京華城議員給公務員壓力,也沒人向我報告。以我們晨會的制度,有遇到困難,不好解決的,就去晨會掛號,安排時間來報告,我們就會討論,也會有會議記錄,會有明確的結論以供執行。台智光案、北士科案,晨會報告應該都在3次以上,我們也都有正式的會議記錄。對我而言,局處能自己處理,就自己處理,有問題,才進來報告。長官每天要應付的事情很多,所以只處理三種事情,緊急、例外、訂規則。
Part 4.
我當30年醫生,是外科急重症醫師,我都是在外科加護病房和急診工作,都在生死一線之間搶救人命,我一輩子在救人,很難想像會有人把害人當作工作,我不知是誰指使你們的,我不知你們為什麼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最惡意的解讀,非置我於死地不可。我當過17年的台大外科加護病房主任,5年半的創傷醫學部主任,因為業務關係,熟識很多以前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你們去向前輩打聽一下也會知道,沒人相信柯文哲會是圖利、貪污的人。我很誠懇的呼籲公訴檢察官不要淌這個渾水,起訴書是誰寫的,就請他自己出來負責,當庭把他的動機講清楚,如果有什麼苦衷,也可以講出來。
Part 5.
至於1500萬,我在本案過程中,最受不了的就是檢方往往拿一條手機內的簡訊問:你在4年前發了一條簡訊給誰、為什麼?不然就是拿USB內的一個檔案,問這是誰寫的?為什麼?我們連上個星期的事都不一定記得清楚,更何況是幾年前!
不是USB內的每一個檔案都是我做的,不是USB內每一個檔案我都要知道細節。
檢方起訴書中寫沈慶京在111年9月、10月共提領1600萬元,然後其中1500萬元現金親自交給柯文哲。後來我的律師發現,111年平均每月沈慶京提領超過1000萬,而且12月還回存1000萬元。顯然檢方的數字完全湊不起來的。在之前的延押庭,檢方說沈慶京在京華城的開工典禮親交1500萬現金給我,開工典禮,人這麼多,我從下車到上車都有隨扈、警衛、工作人員、來賓,還有更多的記者,在眾目睽睽之下,親交現金1500萬給我,大概檢方自己也覺得離譜,所以後來就改口在台北市政府市長室親交給我。檢方大概以為台北市長辦公室是公園,可以隨意出入的,不知道有帶槍的保安警察、自動門、監視器、助理、公務員,幾十個人在現場。要帶著1500萬元現金見到市長那有那麼容易!所以最後在起訴書又變成「某時地」,我建議檢方改成「莫須有」,反正你們已經做了這麼多不實指控,也不差多這一個了!我告訴你們,2025年「 #某時地」一定會變成金句!
把我關了四個月查不到證據,再繼續關三個月,只要不依照檢方要求寫口供,就是犯後態度不佳。只要查不到犯罪證據,就繼續關起來收押禁見,查了7個月還是查不到,怎麼辦?繼續關,關到把你整死為止、你們的目的就是要把我弄死。
Part 6.
我明白本案審理必須回到事證進行討論。因此,我也希望庭上明白,檢方在這過程中,始終沒有提出我侵佔政治獻金的直接證據,卻惡意起訴並試圖毀滅我的人格。在政治獻金的處理過程中,我的團隊確實有行政瑕疵,但我們並沒有侵占。
台灣民眾黨是一個小政黨,尤其在2024大選之前,根本人力、物力都不夠,我們堅持獨立參選,孤立無援,最後是靠小草運動才撐過去的,我們的競選帳戶有18萬筆捐款,其中一半是在最後一個月進來的,我們的人力根本無法應付,有做不好的地方,請絕無侵佔之意圖。
我感謝庭上給我這個機會陳述意見。這七個月的羈押,我回想過去十年,有不少省思。我很感謝至今還願意與我一起奮鬥的人。我想我沒有放棄的理由。所以我還是藉此機會做一次說明,我始終是「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的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