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到經濟民主連合的記者會採訪通知,十分傻眼。經民連拿內政部對租金補貼造謠話術的內容,用NGO的身分背書,許多資訊也都有誤,或是明顯沒有做好功課

我沒有打算浪費時間跟他們吵架,要吵也是去跟內政部吵。我只是對經民連處理議題的輕忽態度感到非常遺憾,甚至連基本的確認都不願意做。 對於他們所討論的東西,我想做一些說明與勘誤: 1.國土署對住宅基金「撥補」的400億,沒有被刪除,而是凍結10%。目前真正有生效的是這個東西,而對住宅基金本身的預算審查,還沒有通過院會。 2.所謂的「凍刪」是沒有基本觀念的政治動員語言,把完全不同的概念扯在一起講。凍結是「要求政府做某件事或提出報告」,達成後就可以解凍。且預算如果沒有/來不及解凍,實務上也不會變成實質刪除,有興趣可以去看看審計部的審核報告,這邊就不展開。 3. 內政部在3/13發新聞稿說「國土署將依程序提出解凍報告」;3/24內政委員會的「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之現況及展望」專題報告中,主席也明確表示「內政部只要準備好相關的報告,我們趕快走程序,要求本席排案解凍也非常樂意」,內政部長也表達感謝與同意。 結果內政部一邊說要交解凍報告,一邊整天在外面情勒說租補刪凍,完全就是政治操作。如果提了之後立法院刁難或是不審,再出來哭好不好。 4.退一萬步而言,即便住宅基金真的少了10%的撥補,從哪項政策開始減少支出,也是內政部決定的,不一定非得是租金補貼,與不得流用也沒有關係。這點是內政部應該要誠實拋出來告知社會大眾討論的,這裡就是純話術了。 5. 若住宅基金審查院會通過,經民連批評的「嚴苛解凍條件」,是由OURs擬定,各居住民團聯名建議的。我們的要求是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以租補資料為基礎的「租金統計資訊專區」改善時程與書面報告,報告中須具體提出針對「物件型態(如公寓、華廈、電梯大樓)」、「屋齡」、「每坪租賃單價」統計公布方法與時程。這個主張在2024年9月就已經開始倡議並與各黨委員和內政部溝通。 6. 對於住宅基金的提案建議,我們一視同仁提供給各黨立委,由委員決定是否採用。也有委員不是用凍結案,而是改用政策建議性質的「主決議」提案講同一件事,其中也包括不只一位執政黨委員,但大家都是希望督促內政部把這件事情做好。內政部現在只盯著凍結案哭,是直接打算不鳥主決議了? 7. 經民連抨擊要達成上述解凍條件「除非派員逐棟逐戶訪查」,而這是「強求內政部公務員在短期間內獨立完成」,並認為這是嚴苛的刁難。這些說法完全是胡說八道。 首先,解凍條件不是「要內政部馬上做到」,而是「內政部提出改進方案與時程規劃」;其次,地政司司長在前述的「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之現況及展望」專題報告中,表示可以透過地籍資料串接掌握面積,並從整層住家開始做起,不是什麼「派員逐棟逐戶訪查」。 8. 租金補貼對許多租屋族來說幫助很大,但同時也造成租金上漲。政府沒有打算處理嚴重的租屋供需與黑市問題,只是每年大量發放補貼,邊際效應與外部成本都非常高昂。到底要如何看待政府目前的租金補貼發放方式,這邊不多展開。 但內政部每年朝租屋市場丟300多億(給大家一個直觀的比較:司法院每年的預算還不到300億),要求政府拿回來一些有用的資訊分析公布不過分吧?實務上內政部為了衝數量,造成租金補貼資料庫各種缺漏難以分析,為什麼不能監督?條件哪裡嚴苛? - 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說的,比方說住宅基金屬於「作業基金」,而110立法院預算中心《近年度我國中央政府作業基金財務及預算執行之檢討》,提及「部分作業基金高度仰賴政府補助,且不具自償性質之支出項目比率偏高,未盡符合作業基金定義」的基金裡面,住宅基金就是表現最差的那一個,而相較於直接興辦社宅還能收取租金部分自償,租金補貼是不會回收任何一毛錢的,而且每年都要這樣發。 但對於國庫撥補租補這件事,目前的社會氛圍還沒有辦法比較細緻的討論,以後再說吧。現在只要不要用「大局」為名造謠誤導,就已經萬幸了。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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