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喊廢威權法(集遊法),今天用來對付異己:民進黨真香行徑再現S萬兔水民進黨這幾年高喊要廢除《集會遊行法》,說它是威權遺毒、壓迫人民自由的工具,釋憲結果也早已指出這部法律限制了基本權利、違反憲法精神。從《Plain Law》的法律分析來看,這部法本質就是設計來「控管人民」、而不是保障人民自由的,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深受其害,對這點罵得最兇、廢除聲最大。 但諷刺的是,現在拿這部「該廢的法」來當武器的,還是民進黨自己。 針對國民黨動員北檢的集會,民進黨立委劉世芳竟主張「依《集會遊行法》全送地檢署偵辦」,這不是笑話嗎?當年你們受害的時候高喊人權,今天自己當權,這部威權工具卻突然「真香」,不但沒廢,還用來打擊異己。 這種雙標行為根本無恥至極。 一個政黨若真的認為某法違憲、有害民主,就應該堅持原則推動改革,而不是在自己被打壓時高喊正義,等到權力到手卻拿來報復反對者。這不只是違反承諾,更暴露出你們從頭到尾只是想換位置坐,根本沒想改革體制。 嘴上說民主,實際靠著威權法令打壓集會自由,今天打的對象是國民黨,明天也可能是任何反對你們的人。民進黨集會雙標民主倒退法律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