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集是就實際文字敘述方式
陳述為何釋憲內容難以理解
湯德宗認為此次憲法解釋報告與過去不同
架構就過於發散
出現前後用字語意混淆的情形
讓人難以閱讀
實際的用字遣詞上也讓人產生混亂
合憲不直接說合憲
還要先設定預設框架下才合憲
尚不至於違憲的反向語意也讓人疑惑
直接認為憲判曲解法律定義
立法院“得“邀請總統至立院報告
立法院主動的法律權利
被大法官解釋成只有被動的接受權利
這麼多法律文字用“得“的定義
難道都是只有被動接受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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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圈熊有白話的方式說明過他的認知
這次釋憲最大的問題
就是時間上壓縮到極限
趕在卸任前用最短時間做出結果
十幾個大法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見用詞
最後短時間拼湊所有人的意見文字
就變成看起來很怪異的結果
個人想法就是
多位大法官先射箭再畫靶
最後東拼西湊找一點平衡台階
看起來就變成四不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