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違憲?(下篇)細部評釋:113憲判9的表述出了什麼問題?➤〈時事憲法解析〉H繳稅好國民下集是就實際文字敘述方式 陳述為何釋憲內容難以理解 湯德宗認為此次憲法解釋報告與過去不同 架構就過於發散 出現前後用字語意混淆的情形 讓人難以閱讀 實際的用字遣詞上也讓人產生混亂 合憲不直接說合憲 還要先設定預設框架下才合憲 尚不至於違憲的反向語意也讓人疑惑 直接認為憲判曲解法律定義 立法院“得“邀請總統至立院報告 立法院主動的法律權利 被大法官解釋成只有被動的接受權利 這麼多法律文字用“得“的定義 難道都是只有被動接受權利? ---------------------------------------------- 篆圈熊有白話的方式說明過他的認知 這次釋憲最大的問題 就是時間上壓縮到極限 趕在卸任前用最短時間做出結果 十幾個大法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見用詞 最後短時間拼湊所有人的意見文字 就變成看起來很怪異的結果 個人想法就是 多位大法官先射箭再畫靶 最後東拼西湊找一點平衡台階 看起來就變成四不像國會改革憲法法庭湯德宗